在司法审判实践中, 经常能够遇到一些车主心存侥幸而不买商业三者险的情况,甚至有些大胆的车主对于交强险也不购买,在他的认知里可能觉得自己的驾驶水平不错,不会引发什么交通事故,能够节省的保险费用该节省就节省吧。
这种类型的当事人,更多的时候会为他们在心里捏下一把汗。虽说勤俭朴素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有些钱注定是我们无法节省的,因为这样的钱在很大意义上来说是守护我们家庭生命财产命运的筹码。
钱应该花在刀刃上,对于每个普通人来说,在生活当中拥有较好的花钱理念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大多数人还不能实现财富自由。 钱应该如何花费,消费在哪些地方,如何进行取舍,有没有先后顺序等等,如果这些问题我们能够搞得清楚、弄的明白,那么你在花钱的理念上,应该说是富有智慧的。
交强险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保险,它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一种保险,只要属于机动车的范畴,车主都要进行交强险的购买。这种保险它存在的更大的意义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用全社会的力量统一协调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风险辅导。机动车车主不购买交强险的,会受到公安交通部门的处罚,今年交强险的上限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相比较以往的11万赔偿限额,有了更大的责任保障,对于发生较小的交通事故,交强险是可以足额进行理赔的。
但对于商业险来说,既然是商业保险,就存在着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之间购买与不购买的一种合意,这当然也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处分权利的法律实践。但对于我们广大车主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显著的提高,没有一个人可以保证说自己这一生开车不会出任何交通事故。结合我们的司法实践,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一般情况下还都是比较大的伤害,赔偿的数额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标准。面对这样一个巨额赔偿,我想任何一个普通家庭都是无已承受的,而商业保险就是转移我们的这种负担,为我们的生活提供安全的保障。
不购买商业三者险的车主,人生是充满高风险的,一旦出了交通事故引发了严重的责任纠纷,他可能会让我们本不经济的家庭更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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