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去参公单位划得来不?本人在农业局工作,行政编制,公务员身份,工作较轻闲,但是单位小,上升空间不大,现在有个机会可以去市人社局,但是编制变成了参公编制,不知道何去何从,请大神指点。
这个问题其实有两个点:一个是公务员身份转为参公事业人员身份,另一个是从县区农业局调整到市人社局工作。
基本上,有一个共识,凡是下级部门向上级部门调整的,无论是什么情况,无论身份、级别有什么变化,建议就一个字:去!行政级别决定了部门的级别,而部门的级别则决定了个人的上升高度,越是往上走,机会越多,上升的空间越大,将来的发展成就就越高,这是一个铁律。
别说是调整到市直机关下属事业单位,而且还参公,即使是调整到事业岗位,不参公,也毫不犹豫地去。
甚至再极端一些,即使是现在还有一官半职,调整到市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一般人员,同样也是选择去。
去了以后,想再进进一步,恢复到以前的级别,然后提升到更高级别,实在是机会太多了。
而在县区,即使是有个一官半职,竞争实在太大,说不定一辈子就这样了,即使有提升,县区的正科,基本上也就到头了。
有这能力,在市区随便就处级干部了。
如果是同级别,不建议公务员去参公事业单位,因为现在事业单位正在改革,由原来只要承担行政职能,就可以审批参公,到现在规范到,只有满足新《公务员法》112条之规定,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才可以审批参公,这个条件,限制了绝大多数原来参公的事业单位。
在部委级别,目前也只有五个事业单位参公,省市县乡也不会更多。
但是,如果是由县区调整到市上工作,这多半都是能力突出的人,才有这机会。
到了市上以后,即使先在事业单位工作,提升的机会也会很多,还可以由事业单位提拔调整到公务员岗位。
将来即使职务难晋升,靠职级并行晋升到四级调研员,也非常容易,而在县一级,除非各局的一把手,想晋升到四级调研员,基本上不可能。
因而不要太在意在县区的身份、单位、级别、职务,有机会一定要抓住。
公务员调入参公单位 ,自身的身份不会发生变化。
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实行公开考录。
考录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进入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纳入行政编制,进行公务员登记,享受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培训、休假等待遇,按公务员职务职级序列晋升职务、职级。
参公单位,完整的说法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这部分事业单位,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但又履行了类似于行政机关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虽为事业单位,却又不具备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为支撑的特点,因而明确为参公单位,其人员也纳入参公登记。
凡进入参公单位的人员,纳入公务员考录一并进行,相关待遇、晋升均按照《公务员法》实施。
因此,除了列占编制不同、所在工作岗位有区别外,参公人员和公务员的管理完全一样。
为了促进人才之间的交流,很多地方都实现了参公单位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互相交流,因此,公务员可以调入参公单位,参公单位也可无障碍地调入行政机关,其身份不会发生转变,级别、待遇不会发生变化。
题主如果从市农业局到同级的市人社局,机构级别完全一样,其晋升空间差不多,除非是职位空缺上已经有明显的不同,否则就没多大意义。
如果由县区农业局到市人社局,机构层级由科级变成处级,晋升空间明显扩大,成长的平台更高,这肯定意义、价值明显不同,显然是一个成长平台的跨越,应该无所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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