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新闻, 一个花季少女就这样没了,在惋惜的同时多么痛心。
10月19日,重庆南开中学举行校运动会,高一女生徐某在接力跑时摔倒,之后不到十秒分钟时间,附近发现异常的老师纷纷靠近查看,在场校医生及时救治,同时120也第一时间到场参与抢救。
在学生舅舅的要求下,120医生随车边抢救边护送到西南医院急救部。
经西南医院近两小时抢救,宣布学生抢救无效死亡。
家长拒绝尸检不谈死因,要求当晚谈妥420万赔偿价格, 并带走学生尸体回潼南,而南开大学。
沙区教委法律顾问。
和沙区人民法院均认为南开大学南开中学10月19日组织校运会是正常的教育教学安排。
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该事件纯属意外学校无责。
又经过两天三轮谈判加速把赔偿金额降至200万,并组织家属对校园施压,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
到底学校组织运动会,发生学生参加猝死,校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家属追偿的标准如何?据律师观点, 对于学校来说《侵权责任法》上确实规定了校方负有保障学生正常活动学习的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但学生在参加运动会的过程中,如果校方已提供安全保障,并且学生的死亡跟学校有无采取措施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话,学校不负有直接责任。
具体到这个案例,判断校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依据是校方在处理此事件时有无过失,此类过失包括救助不及时等。
根据赔偿标准,即使是校方全责,索赔金额也不会超过100万。
目前案例正在调查之中。
学校组织运动会期间如何预防意外事故发生?第一、安排学生参加比赛,应根据学生的兴趣、体质及能力安排。
学期初对特异体质学生进行统计, 了解学生的体质情况,不能随意安排,更不能为了完成参赛指标,强迫不适宜不比赛的同学参加。
第二、运动场应设救护站,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材,校医坚持始终。
发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救护妥善处理。
第三,负责各项目的教师在比赛前,认真检查场地和所使用的器材,器材和安全问题,始终是不能忽视的。
出了意外谁都痛心, 是涉事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学校和老师也巴不得希望每个孩子都平平安安。
学校的愿望和家长都是一致的,一旦学生出事,涉事双方只能就事论事,出事了要分清责任,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确实学校有责任的,学校会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
也不要责怪家长,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突然没了,换任何一个家庭都是毀灭性的打击。
家长此时除了悲痛就是找一个情绪宣泄的另一出口,找校方承担责任,在这个当口,他们是无法冷静下来的。
但校方举行运动会也是属于正常教学的内容,孩子出事后也积极救治,他们并不存在直接责任,所以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希望走司法,做尸检,明确责任。
作为吃瓜的更希望尸检,查明原因,以警示他人,但是对家长而言,或许觉得不管什么原因,孩子的死都已成事实,他们只希望校方承担责任尽快结束,司法的漫长无疑对他们更是煎熬,哎⋯⋯站在不同的角度考虑,其实都是可以理解的,一次偶然事件,没有什么输赢,校方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那个孩子也是他们的学生,而家长方无论获得多少赔偿,都代替不了失去孩子的痛……所以,还是希望校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适当高姿态,家长也能稍微冷静一点,彼此换位思考,能够协商解决,不走司法程序,让孩子早日入土为安!谢谢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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