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真是这样的话,学校不担责才怪呢?别说是家长就是教师出了疾病学校都不能置身于外,因为晚自习值班突发疾病等于是在上班期间突发事故,是因工出事。
因工出事就应得到急救和负担经济责任,何况是非教学人员进校担负起教学人员本该承担的事务,就更应该得到担责!怎样担责?这要视情况而论!如果家长是早得病患而在此复发,则按原病发情诊治直到恢复,医治费用当然学校完全支付;如果是突发新生病,则按此病情医治直到好转,医疗费无疑学校全部承担;至于营养费、赔偿费之类多少应该协议协办,一点没有不合情,妄求不合理!治病救人是人道主义精神,是美德,更何况是发生在教人育人文明礼义的学校场所,更没理由袖手旁观、置之不理!
有一些学校家校关系十分密切,家长委员会经常派人随时推门进课堂听课,有时候晚自习也坐在教室里看着学生。
甚至有一些学校让家长排班,定期到班里陪老师上晚自习。
这些情况是存在的。
家长属于成人。
有判断能力。
能不能承担这个职责,如果愿意,那承担了以后产生的后果,就要看造成后果的原因了。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学校和老师没有过错,那就不承担责任了。
如果从法律角度来说,学校和老师有过错,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那就要承担责任。
您提到的这个现象是存在的。
有一些事情处理起来挺棘手的。
有些法律条文在适用性方面也不好把握。
但愿我的思考有一点点作用吧,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