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是党委书记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从学校的性质来看,校长应该是一把手,抓的是教育主业。
原党委书记接任校长,个人认为应该属于重用。
当然了,校长与书记都是领导班子的正职,是可以互相交换的,不能单纯地分出谁是一把手谁是二把手,上级组织可以根据双方的特点进行互换安排。
这样的例子,在国企经常有,厂长与书记经常互换。
在地方党政序列里,比如,市委书记绝对是一把手,市长是二把手。
市委书记是市委班子的班长。
但在其他领域,也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工作需要来排序。
比如,北大这次调整,在校领导班子排名上,北大是书记排名第一,校长排名第二。
按照交叉任职的原则,校长一般兼任副书记,不知道书记兼不兼副校长,但校长是行政负责人,即使校长是一把手,也要在党委领导下负责。
重大事项要经过党委会研究决定。
在党政机关部门,部门长是一把手,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书记,是二把手。
比如,人事局,局长是一把手,局党委书记是二把手。
这就是部门长负责制,因为他们抓的是部门的业务工作。
在国企,也叫厂长负责制,但谁是一把手,有时候还要看排名和资历,厂长与书记都交叉任职,厂长兼任副书记,书记兼任副厂长。
有的国企是厂长排第一位,有的国企是书记排第一位。
股份制的国企改革了,一般实行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总经理是经营层,要服从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的领导。
没有董事会的国企,在重大决策上,要把党委会作为总经理办公会的前置程序,切实保障党委起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作用。
但不管怎么排名,党委的作用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学校的重大决策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中大事,尽管有的是应由校长办公会决策的,但党委会要作为前置程序,审议的是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正确方向、符合大政方针,是否经过风险评估,是否经过稳定评估等。
大的方向和原则确定后,具体事项,可以由校长办公室决策。
所以,不管怎么,重大决策都是集体研究、民主决策,而不是哪个人说了算。
清北之校长、书记平级,同为副部长级。
这是高配干部,清北校仍是事业单位正厅级,现体制下校长、书记职责分工不同,并没有明确的一、二把手的说法,书记转任校长、校长转任书记主要是上级组织根据需要和个人适应性调整的。
(若非要分一、二把手的话,现体制下,党委书记毫无疑问是一把手。
因为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即校长接受党委领导,书记是党委决策召集人,其意志更容易上升为党委决议,校长必须执行。
另外多数校长都是党员,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