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一名曾经有过犯罪史的小学校长,并且还是因强奸学生实判七年,竟然出狱后再度到民办学校当教师,这不是又一次让狼混入羊群了吗?果不其然,这位刘某再度把罪恶的黑手伸向了无辜的孩子。
我不知道贵阳市观山湖区这所中加国际学校是怎样招聘教师的,是否连刘某档案都没有认真看过?否则,怎么可能对刘某的犯罪史丝毫视而不见呢。
细分析一下原因,无非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刘某更名改姓,重新做了假档案,将自己洗白。
如果顺着这条思路去查,恐怕涉案人员可就不止刘某一个人了,那些帮助他进行档案作假的人都逃不了干系。
第二种:犯罪人员刑满释放后,会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报到,并且会被跟踪管理。
对于二次应聘进入一所民办学校这事,难道刘某辖区片警不知情?如果不知情,那就是渎职。
第三种:中加国际学校负责招聘的相关工作人员失职,对招聘人员审查走形式。
如果对被录用人员不调查,不了解,就贸然录用一名有过强奸学生犯罪前科的人,那看来这所学校的管理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罪恶终究会被曝光,刘某再度被刑拘,恐怕这次属于累犯了,如果公安机关仅考虑刘某这次所犯的违法犯罪事实,而不考虑其有犯罪前科史,那肯定会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有影响。
建议公安机关在调查此案时,要把刘某之前从当小学校长强奸学生的事实,后入狱服刑七年的证据材料,包括这次的犯罪证据一并提交给检察机关。
只有这样,才能让刘某被严判,绝不能姑息这种恶劣斑斑之人。
通过刘某犯罪后再度混入教育系统,又当上老师再度犯罪的案例,给全国各地教育系统在招聘录用教师敲响了警钟,那就是一定要做好对录用教师的审查工作,尤其要到调查其工作经历,生活经历,是否有过违法犯罪史。
一定要录用一名清清白白之,至少这样可以保证教师队伍的纯洁,既而保证学生们的安全。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贵阳中加新世界国际学校涉事老师刘某林因涉嫌猥亵学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犯罪嫌疑人之前系余庆县龙溪镇勤勇小学校长,于2006年因强奸罪被起诉,被判七年刑期。
根据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加国际学校的官网介绍,这是一所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与加拿大纽宾士域省政府教育部合办校,是一所国际性学校。
一个因为强奸犯罪被判刑,最后还在学校当上老师,再次犯下性侵的罪行,这说明在教师选任的机制及环节上,我们做的并不够好,甚至存在重大的缺漏。
对于有强奸、猥亵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应当禁止从事教师、医生、体育教练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
但是,具有这样强制性规定的地方却少之又少,希望地方政府能够对此重视,出台相应的规定以及建立相应的机制。
例如,通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以及教育部门协作,将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建立“黑名单信息库”,在教育等涉及未成年人行业招聘工作人员时,能够多部门有效联动,严格筛选,禁止他们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