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法学院主要培养能够深入了解和研究比较法学、德国以及欧盟公法和私法的中、高级专门人才,所培养的研究生应养成优秀的人格品质和公民责任,树立良好的职业理念和科学精神,具备复合型、外向型及创新型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实务工作能力。
中德法学院目前面向国(境)内外招收攻读比较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2004年9月已有首批硕士研究生入学。学院比较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为比较法学方法、比较法律体系、大陆法系法制和英美法系法制,设置的主要专业课程为比较法学基本理论和两大法系法制专题研究等;硕士学位的研究方向为德国法和欧盟法,设置的主要专业课程为比较法学总论、德国民法、德国商法、德国物权法、德国债法、德国宪法、德国行政法、德国刑法、德国刑诉法、德国民诉法、欧盟法概论、德国及欧洲经济法等。此外,学院还接收内地和港、澳、台及外国的在职人员学年(期)或课程的非学历专业进修。
中德法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以及兼职、特聘教授15名,承担学院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与培养,其中博士生导师8名,硕士生导师13名,全部具有在德国或欧洲其他国家留学和研究、讲学的学术背景,以及丰富的教学经历和科研成果;教学和研究领域涉及法哲学、法理学、法社会学、人权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环境法学、诉讼法学、欧盟法学、国际法学等。此外,根据学院与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兰克福大学、慕尼黑大学、汉堡大学和科隆大学的合作协议,参与合作的德国大学每学期派遣两位教授、学者来院授课,共同参与学院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培养,并每年接收25名经专业和语言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赴德国合作协议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攻读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所在德国大学的硕士学位。
中德法学院现任院长为谢立斌副教授。学院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学院专设图书资料馆,供教师及研究生教学、科研和学习使用。
中德法学院秉持全新的教育理念,传承大学的优良传统,采行个性化的培养模式,坚守严谨的学术精神,开拓广阔的国际视野,组织科学的管理制度,培育一流的优秀人才。
中德法学院的学生都有机会出国交流,是公派的,国家会提供出国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但是这个院要求德语能力比较强,读研期间需要过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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