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和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2)笔试(可视院系具体要求决定是否笔试)
(3)面试
各院系具体复试方案将于3月21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分别公布。
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1)各院系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A.有专业笔试的院系: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50%)×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B.无专业笔试的院系/专业(不含高翻学院):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C.高翻学院: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30%+复述×30%+口试×40%)×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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