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申请表可以在审核部前台免费领取或在德国驻华大使馆网站下载。
第1项: 请先通过中国邮政电子汇款相应的审核费用,并将汇款单号码写在此处。如果不提供汇款单号码您的申请将无法受理。(右侧申请号不填)
第2项: 左侧填写姓,右侧填写名字。姓名拼音要与护照上的写法一致。
第4项: 中国地址用中文书写并注明邮编,国外地址用外文书写。
第5项: 身份z号务必填写。如果已有护照,请务必填写护照号码。
第11项: 参加高考地点,时间和高考成绩。如果为保送生, 请注明保送理由。
第12项: 在相应的方框中打勾 þ
第13项: 请您务必填写清楚您在学校已经完成的学期数和注册的学号;如果您已经毕业,请您务必填写清楚您的毕业z书号码和学位号码。在读学生和已经毕业的学生均需填写清楚您在中国国内大学读书的起止时间。
第14项: 在相应的方框中打勾 þ
第15项: 如果您已经收到德国高校的入学通知书,请填写德国高校名称,在德国的计划学习的专业。如果还没有获得,此项不填。
第16项: 请您按申请时的实际情况填写,并在相应的方框中打勾 þ。其他类型语言证明请填写您所获得的德语语言考试证书的类别及获得时间/地点,。如DSH等。
第17项: 请您按申请时的实际情况填写,并在相应的方框中打勾 þ,同时注明您学习英语的时间,学期或学时数。其他类型语言证明填写您所获得的英语语言考试证书的类别及获得时间/地点。
汇款地址:请您将审核费用通过中国邮局以邮政电子汇款的方式汇给我们。
收款人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大厦2座0311室(100004)
收款人姓名: 德国驻华使馆审核部
汇款人姓名: 请务必填写申请人本人姓名
* 注意:汇款时请不要设置取款密码,并注意保存好汇款单收据
* 注意:请按照您所属的不同情况(一般中国境内的申请人/已经在德国的申请人/艺术音乐类申请人)汇相应数量的人民币。如果少汇,则不予处理您的申请;如果多汇,则多出的部分不予退回。
德国驻华大使馆文化处留德人员审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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