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尔兰问题即北爱尔兰的归属问题。12世纪英格兰开始入侵爱尔兰。1800年英国将爱尔兰划入英国版图,成立“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
从此,爱尔兰人民开展民族独立运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爱尔兰爆发武装起义。1920年英政府采取“分而治之”政策,允许爱尔兰南部二十六个郡成立“爱尔兰自由邦”,有自治权。
北部六个邦仍置于英国统治之下。1937年南爱尔兰宣布为独立共和国。1948年爱尔兰宣布脱离英联邦,英国继续保留北部六个郡,改国名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扩展资料:
1920年,一场爱尔兰共和军的志愿者对英国政府军的游击战期间,爱尔兰政府法案将爱尔兰岛分成两个分离的管辖区:“南爱尔兰”与“北爱尔兰”。
爱尔兰的分裂被1921年英爱条约确认,该条约终结了南部的游击战,建立了爱尔兰自由邦——一个几乎独立的爱尔兰国家(在1949年成为共和国并完全独立)。
这个协议承认了爱尔兰人民中主要集中在古代的阿尔斯特省,希望作为一部分留在联合王国内的新教徒和全体而言占压倒性优势的,要求从英国独立的天主教徒之间的巨大分歧。
北爱尔兰留在英国境内,虽然在一个独立的政府体系下它拥有自己的议会和权力下放的政府。这个制度并不是联合派要求的,但是却因政府急切希望摆脱困扰威斯敏斯特国会多年的“爱尔兰问题”而被包括在协议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爱尔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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