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护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二、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资料来源:医 学教 育网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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