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支付学杂费部分的贷款,可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和受教育人的学制,选择一次性发放或按学年分次发放,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委托(汇款申请书)以及境外高校的收费要求,采取受托支付的方式划入境外高校指定账户,如境外高校不接受汇款方式缴纳学费,且符合自主支付条件的,可将款项划入借款人在我行境内或海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2、用于支付生活费、交通费部分的贷款,可根据借款人需求,选择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季,半年,学年发放。其中,符合受托支付要求的,必须受托支付,符合自主支付条件的,可将款项划入借款人在我行境内或海外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3、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事先约定,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用情况并提交缴费凭证。如属一次性提取使用的,借款人应至少按学年提交学杂费缴纳凭证、交通费用证明等。贷款人应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检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二)贷款用途为留学保证金的个人留学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至借款人或受教育人账户后,需冻结此账户,且冻结期限需覆盖贷款存续期。冻结完成后,贷款人可根据客户需要开具个人留学贷款证明书。中国银行在线客服,如有其他业务需求,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继续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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