殁年

殁年,第1张

殁年 女性被性侵后,如何避免男性先奸后杀的风险?

被杀人逃犯性侵,可以说是九死一生吧?这个小姑娘通过自己的智慧,不仅保住了自己的一条命, 还为警方的后续抓捕提供了重要线索,让这个逃犯迅速落网。

这个小姑娘到底是怎么做的呢?下面,我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说起那天的情况,小桃现在依旧有点瑟瑟发抖,感觉心有余悸,当她跟我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捧着热水的手,依旧在微微的颤抖。

那天晚上,小桃像往常一样,下了晚班骑着电瓶车往家赶,刚刚路过一条人间罕见的乡间小道,突然一个黑影就窜了出来,吓得小桃当场离人带车摔倒在地。

黑影窜出来以后,手里面就捧着一把明晃晃的剔骨刀,用一种阴惨惨的声调说:别动,配合点,老子手里有人命,不在乎再多一条。

小桃当时都被吓懵了,脑袋里空白一片,直到那个人将她肩上的挎包拽走,又粗暴的扯着她的衣裳,小桃才猛然惊醒过来,明白了自己当前的处境,大脑开始恢复了飞速的运转。

小桃猛然一推,但是丝毫没有推动那个人,反倒迎来了两个热辣辣的巴掌,明晃晃的刀一下插在她耳朵边的泥土里。

黑影又是一阵阴笑:配合点儿,待会儿说不定还能给你一个痛快!正是这句话,让小桃意识到对方说的都是,真的,对方可能真的是个穷凶极恶之徒。

小桃心里涌出了无限的绝望,眼泪框开始泛滥,接下来,歹徒肆意妄为的时候,身体的疼痛又再次刺激了小桃:不行,不能死,家里的父母还等着自己呢,必须要想一个办法才行。

当歹徒实施完一切,小桃立即用带着哭腔的语调说:大哥,可以放我走吗?我就当啥事儿也没发生,我爸妈还在家等着我呢。

歹徒一愣,随即又阴笑了起来:小姑娘,你这话说的有点迟了,我不会相信的,今天只能怪你倒霉了。

小桃一听,立即跪了下来:大哥,求求你了,我还没有结婚呢,你放心,我啥事儿也不会说,再说这事儿说了我男朋友就会不要我的,再说了,现在社会这么开放,也算不上多大点事儿,您一看也不像啥坏人,犯得上沾条人命么。

歹徒明显一愣,拿起的刀也停在空中,似乎在思考什么,随后又问:那我要咋才相信你?小桃一看机会来了,头脑赶紧飞速的运转起来:大哥,要不你给我点钱,我听人说这事儿给了钱,我也就告不了您了。

我还可以,把我电瓶车送给您,这样您可以迅速离开,您也就安全了。

歹徒思考了一下,似乎相信了小桃说的,随后就将刀收了起来,又恶狠狠的口气说:今天就信你一回,这是500块钱,算是给你的补偿,你的电瓶车我先借走了。

后来,小桃确定电瓶车开远以后,迅速的就掏出了手机报了警。

随后警方迅速赶到,根据电瓶车上最后的防盗定位,确定了逃犯的大致方向,派出了大量的警力,过了两天后,就将歹徒捉拿归案。

就这样,小桃凭借自己的临机应变,不仅捡回了自己的一条命,还立下了大功,为自己讨回了公道。

最后,顺便说一句:遇见此类事情后,可以事后让对方给钱,让对方以为自己不会报案,从而为自己赢得一条生路。

而且,作为权宜之计,收钱后也并不影响最终定性为强奸并最终定罪哟!

首先,女性被性侵后为什么会被先奸后杀,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考虑“先奸后杀”涉及两个罪名: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先杀后奸”涉及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

为什么会这样?从本质上来看,这是一种处于自我保护机制的应急模式。

一、杀人行为没有提前的预谋性,动机多为在施暴过程中受害人的剧烈反抗引起的犯意突起,包含了恐惧因为剧烈喊叫和挣扎导致被人发现的心理,于是临时起意,心理紧张度达到顶峰,只想要立刻将受害者完全控制,出现杀人行为。

二、此类杀人可能是有预谋的,也可能是没有预谋的。

举个例子,2009年8月26日晚,犯罪者华某开着摩托车在街上转,当晚十一点左右在某中学附近看到被害人邓某(女,殁年16岁)一个人在路上,于是就走上去搭讪。

随后,华某将受害人强行带到某大桥桥洞下,利用诸多暴力手段胁迫对李某实施强奸,强奸后将受害人推入不远处的江中,离开了现场。

强奸取证是很容易的,不杀人100%判三年(对于受害人不起诉的情况,本身就没办法计入强奸案,对其讨论根本没用意义),杀人还可能脱罪(不要说命案必破,失踪人口了解一下?),就算被抓也不一定死刑(很可能死缓,也就是无期)。

另外,强奸往往伴随着受害人激烈的挣扎,实施犯罪的人在心理扭曲和激素的刺激下往往会冲着直接目的------怎么满足兽欲,从而对被害人采取扼颈,击打头部,捂住口鼻等方式让被害人昏迷。

当犯罪分子强奸完后,大脑一般都会放空,这时候又会害怕被害人起诉,所以多半会杀死被害人,以这种方式逃避现实,寄希于侥幸,能逃离法网,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面对他们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如何避免男性先奸后杀的风险?性冲动会严重影响理性判断,女性面对强奸,过于强烈的反抗(比如踢裆)可能导致杀身之祸。

在很多奸杀的司法案例中,罪犯都没有犯罪前科,只是在遭遇强烈反抗时恼羞成怒,临时起意杀人。

这不是说女性应该乖乖地被侵犯,而是在确实无法逃脱的情况下,首先应该考虑的是生命安全。

根据犯罪学的研究,大约 80% 的强奸都发生在熟人之间。

所以提醒女性,一是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身边人品不佳的男性保持一定距离,不要轻易和他们单独在封闭空间共处;二是遭到调戏、骚扰时发出明确有力的拒绝信号,而不是让骚扰者误认为“半推半就”而受到鼓励。

三、如果实在跑不掉,请对方带上安全套。

他要你脱衣服就脱掉,让你分开腿就分开,但是记住说“不要”,千万不要喊叫,你的叫声不会比警报器声音大的,而且有些罪犯你越激烈反抗越喊叫,他就会越兴奋,甚至虐待你,或者用其他方式侮辱你,只会加重你的痛苦。

开始以后尽量让自己的身体僵硬一点,罪犯会觉得索然无味,减少侵犯你的时间。

结束后马上带着用过的安全套去公安局报警(如果罪犯遗落在案发现场),这个是很重要的证据。

如果罪犯拒绝带套, 千万不要去洗澡一类,你体内的精液就是证据,衣物不要更换清洗,内裤可能染有精斑,外衣纤维可以和现场剐蹭痕迹进行比对。

四、如果是被陌生人侮辱了,切记不要说“我记住你的样子”之类的话,毕竟生命比清白重要。

我记得北大有一个被出租车司机侮辱的女生就因此失去了生命!最后说一句,如今已经不是“无贞 *** ,毋宁死”的封建社会,失身总比丢命好,活着才能有亲自讨回公道的可能性,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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