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冥币去寻欢,既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构成诈骗罪,更不构成使用假币罪”,这就是白嫖的由来。
这是律神罗翔分享的一个案例。
隔壁王大爷去寻欢,跟女人讨价还价。
女的说:一次3000元。
男的说:3000一次那么贵啊,我给你5000。
女的说:那好啊......一番云雨之后,隔壁王大爷拿出了一叠钱,交给女的。
女的一看,气坏了。
这钱上面印着:中国人“冥”银行。
而不是中国人民银行,是那个“冥”币的冥。
于是女的就跟王大爷辩论起来。
女的说:你想“白嫖”,没那么容易!如果你不给我换成真钱,就要去法院告你。
王大爷说:你去告啊,反正我没有犯罪,你告我我也不怕。
如果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隔壁王大爷还真的就是“白嫖”了一次!第一,“白嫖”构不构成强奸罪?什么叫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那么,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被强奸的呢?证人,录音或者视频?很多人说,女的提供了服务,男的就应该给钱。
但是,女的提供的服务(商品)本身就是违法的。
所以,这不构成强奸罪。
女的说,不构成强奸罪,我就告你使用假币罪。
第二,王大爷构不构成使用假币罪?什么叫使用假币罪?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但是冥币不属于伪造的假币,是属于合法商品,不会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
这种民币的存在,会导致老百姓不敢使用人民币吗?不可能啊!比如我拿一张100000000元的冥币去消费,我说来:给我找钱,你难道会真给我找吗?所以,大家的共识是民币不能当人民币使用,而且冥币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冥币。
女的气急败坏,那我告你诈骗罪。
第三,构不构成诈骗罪?什么叫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就涉及到如何来理解财产的问题了,任何问题都有几种观点正说,反说,折中说。
正说认为:什么叫财产?财产一定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偷你的毒品,就不叫盗窃,因为毒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反说认为:这就有点不合适了,就算是毒品,那也是我花钱或者卖命换来的,就属于商品啊。
只要有经济价值一律叫财产,所以我偷你的毒品,就构成犯罪。
但是,一切只以经济价值为导向,就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无限扩大。
折中说认为:只要一种财产具有经济价值,就值得保护;但这种经济价值,必须是规范所认可的经济价值,也就是说不管是商品还是服务,要在法律的框架之内。
大家觉得性交易的价值规范不规范?不规范,所以司法实践中的“白嫖”是不构成犯罪的。
那么,隔壁王大爷“白嫖”了,就真的白嫖了?隔壁王大爷每次去嫖娼每次都不给钱,给付冥币,那隔壁王大爷坏透了,是个人渣。
但是只能够从道德意义上的进行谴责和惩罚,他不属于诈骗罪,因为性交易,规范不保护。
那么偷盗毒品呢?毒品最后被罚没,是要收归GJ的,或销毁,或其他用途。
最后所有人是GJ。
所以你偷张三的毒品,就等于在偷GJ的财物,当然构成盗窃罪。
但是你说性工作者要收归GJ吗?显然不会。
所以,隔壁王大爷“白嫖”既不构成强奸罪,也不构成使用假币罪,还不构成诈骗罪。
那么王大爷就可以逍遥法外了吗?当然不是,可以对他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他跟这个女的嫖娼,两个人都要被抓起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甚至罚款。
最后科普一下关于卖淫嫖娼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大家洁身自好哦~
没有。
我没有。
这样的事情是抵触法律的。
嫖,是嫖娼的嫖。
招惹这样的事情会蛮声名狼藉。
哈哈哈哈[大笑][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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