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四四拍节奏可以d四二拍曲子吗?严格地来说是:不可以。
退一步来说是:不太合适。
但对于灵活的人来说是:如果变通一下还是可以的。
为什么会这样回答这个问题呢?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四四拍与四二拍之间的区别:这两种拍子真正的的区别其实就是“强弱交替的规律不同”,四四拍是“| 强、弱、次强、弱 |”的反复交替,而四二拍则是“| 强、弱 |”的反复交替。
正是因为这种不同,四二拍的拍子显得顿挫有力,像那些军队进行曲之类的乐曲就都是用这种拍子写的;而四四拍的拍子因为多了一个次强拍,使得顿挫有力感消失,它更加富有变化,从而显得更加细腻,更适合于叙述性的乐曲,所以,你会发现现在很多的流行歌曲都是用四四拍来写的。
一般来说,我们用于伴奏的节奏型当然应该要反映出乐曲本身的情绪来才对,是吧?你如果用四二拍的节奏型去d四四拍的乐曲,那还是可以的,但最好将第三拍处理得比第一拍稍微弱一点,要不就变成四二拍的感觉了。
但你如果用四四拍的节奏型去d四二拍的乐曲,那每隔一个小节就会缺一个强拍了,这还会有四二拍的节拍感觉吗?所以我才讲,严格地来说是:不可以。
那为什么又讲“退一步来说是:不太合适”呢?因为我怕有人来抬杠啊!别人会说:“四四拍的节奏跨过四二拍的两个小节,它们加起来还是四拍,拍子数不是刚刚好吗?为什么不行!”“我就喜欢这样!你管的着吗?”那好吧,我最怕抬杠了……那为什么第三个答案是“如果变通一下还是可以的”呢?这是因为,如果你将四四拍节奏型中的所有时值都缩短一倍,那它不就变成四二拍的了嘛!就以吉他分解和弦最常见的这个四四拍节奏型为例:我们将所有的八分音符改成十六分音符,它就变成四二拍的节奏型了:它们的指法完全一样是吧?所以说如果你够灵活,变通一下还是可以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有些四二拍的乐曲的整个段落,它的和声编配就是很规整的那种两个小节配一个和弦,这个时候,如果你又想让乐曲显得不那么节奏感强烈的话,那还是可以直接以四四拍的节奏型来伴奏的。
不过这已经是更高层面上的灵活变通了!
纯粹从节拍书来说,一个 4/4拍,相当于 两个 2/4 拍。
4/4拍是以四分音符为一拍,一小节有4拍,2/4拍的话,是以四分音符为一拍,一小节有2拍。
那么光从牌数上来说,只是一个两倍的关系,所以在小节计算4/4拍的歌曲,打成2/4拍,那就多出一倍的小节数,但是总体没有什么影响。
那么这里问题就来了,虽说拍数上其实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在节拍的情绪上,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4/4拍的节拍律动是 强 弱 次强 弱。
而 2/4拍是 只有 强 弱 。
那么如果4/4拍按照2/4拍去演奏, 就成了 强 弱 强 弱 。
错误的律动会破坏歌曲本身的韵律感。
总的来说,如果无事节拍律动,只考虑拍子数的话,其实无所谓。
甚至你当作 1/4拍,都没问题。
或者 8/4拍?16/4拍?或者8/8拍,4/8拍,也都可以,只要是在二分法能算得过来的方法都可以,随意。
但是考虑到律动的话,那就不行。
错误的拍号会导致错误的强弱律动。
所以,建议不要胡乱使用拍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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