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的新门子,源于第四回"薄命女偏遇薄情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的一个小人物,是贾雨村补授应天府后,在应天府执事的一名衙役。
原是葫芦庙里的一个小沙弥,因一把大火把葫芦庙烧了个精光,无处安身。
本想到别的庙宇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就去应天府谋了个小差。
门子就是跑腿的杂役,已在应天府干了几年了。
贾雨村一到任就接了一桩人命案,是由拐卖人口引起的。
可见那个时候就有拐卖人口这一行当,本来拐子把这丫头卖给了冯渊,因图利又卖给了薛家的花花公子薛蟠,两家都在挣这个丫头。
一个平时不喜欢女人的冯渊,偏看上了这丫头。
一个有权有势的浪荡公子,志在必得,薛蟠仗势把冯渊给打死了。
冯家一纸诉状就把薛家给告了。
刚上任的贾雨村,原本想秉公执法,了断此案,以此来报效朝廷。
可这门子使眼色阻止了贾雨村,告诫他的为官之道,不能得罪王公贵族,不然你这官就不好做,结交上层你才会得到升迁。
一番撺缀使贾雨村完全放弃了原则。
把当年自己落魄时,丫头的爸爸接济他,上京赶考又送他银两的事,彻底抛弃脑后,胡乱判了此案。
只让薛家赔了些银子,打死人的薛公子依然逍遥法外。
而给贾雨村出谋划策的门子,被贾雨村"恐日后说出当年穷困潦倒时的窘相,因此心中不大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从这句话上可以看出,这小门子并没有升什么官,而是远远的充发了。
就因为这小门子出的坏主意,才使贾雨村枉断了此案。
当然,贾雨村也没有了正义,只为自己的前程考虑。
如果当时不是这门子阻止,贾雨村还是不会这样判的。
象门子这样的坏人,充发他也是对的!
谢邀!《红楼梦》里人物门子大概就是指的葫芦庙出身的小沙弥了。
这个人最后也没有升官,结局很不好,被发配充军,客死他乡。
为什么出身小沙弥的门子最后弄成了这样一个结局?从心若愚认为,这里面是大有讲究的。
讲究从何而来?在于作者告诉我们的,要解此中味!这里面,若愚领悟出了两个方面的味道。
其一,知道而不得道的人,基本没有一个好的命运。
曹雪芹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当然是为了结构铺设故事情节的需要。
何谓小沙弥?通俗来说,小沙弥就是小和尚。
年龄不足20岁,或者初级出家,地位比较低。
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就有味道了,虽然在葫芦庙中修行过,却是不久葫芦庙被一场大火烧了,老和尚小和尚失去了生存立身之地,四散逃走了。
小沙弥逃出葫芦庙之后,也没有再去修行,而是在衙门里当了门子。
所以,小沙弥门子基本是没有道行的,最多他只是“知道”,即知道了一些“道”的皮毛,还没有修得一点“道行”的本事,更不用说是“得道高僧”了,既然如此,小沙弥怎么能够成仙呢?当然出俗当门子,就升不了官了,其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了。
这第一个意思,就是佛家的因果报应的味道,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意思。
没有高深的道行,就不要随便出来混。
其二,门子虽然知道了官场的某一些潜规则,“护官符”什么的,但是,门子的层次毕竟比较低,道行浅,不懂得官场的水深暗流,官道机心,又不懂世道人心,不顾忌讳,触犯贾雨村的“心病隐痛”,贸然出手,又焉能不被人送进了官场绞肉机里去呢?粉身碎骨是没有悬念的命运。
小沙弥门子你也不想想,你的祖宗又不是金庸,你的妈妈又不是妓女韦春花,你自己又不是韦小宝,哪里能够在官场得心应手、如鱼得水?(韦小宝,金庸《鹿鼎记》里男主角,不学无术,官运亨通。
)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