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简单地说,就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是世界各国广泛实行的税种。
根据荷兰克劳森教授搜集的129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料,没有开征消费税的不到10个。
消费税在开征国和地区税收收入总额中占有相当比重,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多以商品课税为主体,而消费税又是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地位尤其重要。
19世纪以来,由于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直接税制的发展,消费税占各国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因其具有独特的调节作用,仍然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
目前,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主要发达国家均对特定的消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消费税。
我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设置的税种。
它由原产品税脱胎出来,与实行普遍调节的增值税配套,对某些产品进行特殊调节。
新中国成立初期征收的货物税、20世纪50年代征收的商品流通税和1958年9月至1973年征收的工商统一税以及1973年至1983年征收的工商税中相当于货物税的部分,1983年至1994年征收的产品税,其中部分说目相当于消费税性质,只不过一直未命名为消费税,或没有单独成为一个税种。
小兵说税,坚持原创,乐于分享,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小兵说税”。
消费税指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是典型的间接税。
纳税人 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征税范围 分五大类型缴纳环节 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也就是说最终是由消费者埋单的。
税 目 征税方式: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3、实行从价从量复合计税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款。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