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的说法自古已有。
一种说法是,东汉时朝,洛阳和长安是两座繁华的商业城市,洛阳被称为“东京”,长安被称为“西京”。
民间有人到东京、西京购货,就称“买东”、“买西”。
久而久之,“东西”便成了货物的代名词,于是“东西”一词就流传开来。
还有一种说法是,五行之中,“东”即“木”,“西”为“金”,“南”属“火”,“北”乃“水”,我们说买“东西”,是指买金木一类实体的东西;“南北”指水火,是不能盛放、也不能携带的。
从那以后,“东西”一词代指物品,就流传至今。
关于“东西”之说,因为没有准确的考证,所以一直以来便众说纷纭,但唐宋都市的“东市西市”说较为合理,也得到了一些学者支持。
唐代长安“东市西市”虽然最为典型,与日用什物的关系却并不明显,而宋代这类材料很丰富,有“东行买贱,西行买贵”说,有“东菜西水”说,因而与“东西”表物品之意在宋代开始应用的时间点也刚好契合。
或许表示物品的“东西”也就成为人们一种习惯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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