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国家制定的,用于治理国家的法律制度,一个是以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用于治理国家的法律条文依据。
这样解释行吗?
所有的国家都有法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依法治国!法制有两种意义的理解:法制同法律、制度联系起来。
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简称或者指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制度。
法制同民主制联系起来。
指掌握政权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管理制度化、法律化,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制度。
法制既指一国的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也指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方式、制度。
法治概念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法制作为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时,它指的是具有实体性的法律、制度,属于制度,强调加强法制是强调要有治国的工具。
法治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相对人治而言,强调法治就是强调法律、制度这种工具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执政者特别看重法律、制度的作用,以法治国,即为通常所说的法治。
法制既强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强调公民守法。
而法治强调的主要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和制度,即都有某种意义上的法制。
但并不是每个国家都以法治国,都有法治。
法制与法治联系密切。
法制意指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时,与法治含义相同,当法制意指一国法律制度简称时,与法治也有密切联系。
一国法律制度的健全需要有法治理论指导,执政者没有法治观念,不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中的作用,不重视对法律制度的执行和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加强法制。
法治这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的实现,需要以健全法制为条件,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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