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书《乔家大院》中,有四位学者。
这四个人中,有一个放弃了写作,下海经商。后来,他成了著名的大企业,以实现商品的全球分销为己任。其中一个多次参加省考,却连秀才都考不上,最后成了富商的“精明之星”;其中一个成为亡命之徒,后来投奔太平军,企图追随义军,实现天下大同;最后一个通过了举人考试,每三年进京赶考,但一直考不上进士,祖上传下来的家产损失很少。
这四个人没有一个是因为学业而得到官职的。相反,我们可以从他们的经历中感受到学者们的悲伤。
读书的无用,在那个思想逐渐文明的时代,已经慢慢开始显现。
乔致庸。乔致庸从小无父无母,由大哥大嫂抚养长大。他的大哥乔经商,家境富裕。乔致庸从小在哥哥嫂子的保护下长大,无忧无虑,从来不担心三餐四季。
乔致庸从小爱读书。他最崇拜的古人是庄子,他痴迷蝴蝶,他痴迷庄子。他梦想成为庄周痴迷的蝴蝶,他自由了。
乔致庸乡试后,被哥哥逼迫。
希望智勇挣得名声,做个大官,然后保护乔家的生意,世世代代兴旺发达。
但智勇的野心根本不在这里。嫂子曹石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在原著中,她是这样说的:
二爷喜欢读书,但你也知道,他骨子里不喜欢科举,更不喜欢做官。他总说,一个好秀才,一心科举,一心做官,简直就是被绑在茧里,过上好日子。但是,他经常在去找世界上最大的不适的时候,把当官的人称为世界上最大的傻瓜。
在乔致庸看来,读书是为了娱乐自己的身心。如果一个人为了名声而读书,他就失去了读书的乐趣。所以他自己也经常批评八股文读死的做法,是酸醋。
以至于后来,乔致庸受命接手乔家的生意,他能够很快做到,跟他之前看了很多闲书有关系。
因为通晓天文地理,乔致庸从来没有把自己局限在一个房间里。即使他是一个商人,他也必须是一个敢于思考和冒险的商人。
他怀着“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志向,疏通了南方的茶路,给南方的茶农和沿途的茶工带来了希望。同时,他又渴望在世界范围内继续传递晋商“卖货天下”的愿望。在他看来,做生意不仅是为自己挣钱,更是为世界谋福利。
但乔致庸喜欢读书,最终未能走上仕途,这既是他已故大哥的遗憾,也是表哥乔大庆的鄙视。
孙茂才。孙茂才人乔致庸在太原乡试时遇到了一个落魄的书生。
在原著中,有这样一段对孙茂才的描述:
他身着便衣,长期失意压抑的脸上此刻充满了愤怒,但眉宇间却有一种不可抗拒的书生气。带着时不时的自嘲自怜和傲慢,跺脚骂人的时候隐藏不了一种复杂的文人气质。
第一次登台的孙茂才,以学者自居,但由于常年失意,生活中深感压抑,不讲理,不讲理。
在与乔致庸的会面中,乡试之后的孙茂才再次被点名孙山。他绝望了,于是放下文人的脸面,向乔致庸求助,想走落魄书生的老路,来商贾帮衬。
孙茂才从小就天资聪颖,很小就考上了秀才。后来他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在许多科举考试中,他要么发表荒谬的言论,要么写刻板的八股文,结果多次被评为孙山。
虽然孙茂才在科举考试中屡试不爽,但他懂得适时改弦更张,而且在追随乔致庸的过程中,他多次用自己深思熟虑的想法去改变乔致庸原来的计划,而这些想法在事后被证明是非常明智的。
这样一个运气不好的书生,连家里的老婆孩子都养不活,最后却能在乔致庸身边如鱼得水。他多次在乔致庸决策的岔口给出正确的建议,使乔致庸在短短几年内迅速扩大了乔家的业务。
也就是说,孙先生利用自己的才华和足智多谋,为自己找到了合适的活路,主人公也有了用武之地。
无论乔致庸还是孙茂才,他们都读过诗和书。虽然两人都不是因为读书考上了功名才走上仕途的,但却从此声名鹊起。但在后半辈子,两人都一直将自己作为学者的智慧发挥到了极致。
由此可见,读书使人明智,开阔心胸,开阔眼界。在做事的关键时刻,他们往往能引经据典,想得更光荣更深远。
刘黑七。他是刘黑七老鸦山上的强盗头子。虽然成了亡命之徒,但他有自己的目的:劫富济贫。
原著中,乔致庸想去南方为茶商扫清道路,但又担心家人受到刘黑七的骚扰。最后他想到了一个办法,亲自去老鸦山和刘黑七谈判。
结果乔致庸在小屋醒来,却发现刘黑七的住处堆满了各种书籍。
他真的没有想到这么一个抢他家的大强盗,连四书五经都读过,所以接下来两个人就有了很多共同话题。
刘黑七这才道出了自己占山称王的原因。
原来刘黑七,也是个学生,学过各种武功,想考上正途,为了回老家,保护老婆儿子。没想到事与愿违。他不仅没有成名,甚至连出路都没有。到头来,他只能是个土匪。
乔致庸趁机劝说刘黑七放弃阴暗面,和他一起南下做生意。
没想到,刘黑七表面上假装答应,暗地里却策划了一场兵变。他利用乔致庸南下卖茶的机会,投奔太平军。
在南下的路上,他本可以抢了乔致庸的银车,然后暴富,却没有做出这种不仁不义的事。
而且在乔致庸回程被陷害的时候,刘黑七还带领手下救了乔致庸一行。
由此可见,刘黑七并不是十恶不赦的江洋大盗。他要为自己的一方过上安稳的生活,他要做自己卑微的工作,为天下受苦的人过上安宁的生活。
他以为自己是书生,做不了不道德的事。在义利面前,他选择了义。
但他毕竟囿于自己有限的学识,也有自己的一点小本事,但却无法谋划全局,无法正确识别方向,最终身首异处。
乔达庆。乔大庆是这本书里最不像读者的。
他说他是一个学者,因为他已经通过了举人的考试,他一直在准备去北京参加考试。
在原著中,大常升的掌柜崔明久是这样评价乔大庆的:
十几年前,我考了举人。最近几年,我每三年去一次北京,每次都被取名为孙山。我一路走到黑。只好考上进士,出去做官。那个白痴!
这样的书生,得到名利就是他全部的精神寄托。他已经把为了考试而学习当成了自己的生活常态,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会失败。
他是乔致庸的堂弟,乔家三口分家的时候,有15万两白银的老股划到了乔大庆的名下。后来有兴趣请他坐山空,只剩下一万二,但他还是摆了主人的谱,吃喝嫖赌,求爱。
乔大庆剩下的一万两银子,放在乔致庸家里,作为分得的银子。
乔的生命危在旦夕,乔的生命也在风雨中摇摇欲坠。他担心他的那份银子会打到水漂,所以他和他的宗族兄弟一起上门要钱。
整个剧中,乔大庆因为自己的一万两银子,无数次进出乔家大院。
看到乔家宴上的客人,他放下心来,看着乔家楼倒塌。他又开始跳来跳去,试图把他仅剩的一点财产放回原处。
他一方面攀附乔致庸,希望他能在生意上赚大钱,然后多给他分红。另一方面又故作清高,以学者的身份屈尊于商人乔致庸。
这一点从他把钱放在乔家的房子里作为一份银子就可以看出来,他不能放弃那些分红。
但是他看不起商人。广智的儿子景泰正在他的学校学习。他说景泰是一个商业家庭的孩子。让他早点回去学学怎么算,怎么盈利。他情绪低落,得不到任何缓解,只好拿一个商业家庭的孩子出气。
从乔致庸的南方到山西,茶叶卖得很顺利,院子里的人都在喝酒庆祝。只有乔大庆的脸阴沉得能拧出水来。
在他看来,乔致庸那么厉害,却依然落魄。心里各种各样的感受,让他无法真诚地祝贺表哥。
各种行为不是一个读了很多诗和书的君子所为。
在乔家大院,四个人从小都学习过。除了乔致庸,其他三人都希望通过读书改变命运,但最后都没有如愿以偿。
其实从这些人的人生轨迹对比来看,读书的有用与无用,都取决于读者自己怎么看。
在乔致庸和孙茂才看来,学以致用才是读书的有效方式。
在刘黑七的一生中,如果读书不能改变命运,他就会走向极端,试图用一种被世人所不齿的方式生存下去。那些年他读的四书五经,对他真的没用。
在乔庆达眼里,万物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但他只是在形式上尊重读者,或者说他从来没有真正尊重过读者,用读者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导致他活得像个跳梁小丑。读书对于没有坚定信念,跟着别人意见走的人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
在我的理解中,读书改变人的一生,就是通过了解和学习别人的思维方式和逻辑方法,形成自己固有的思维惯性,可以指导自己的日常生活,为人处世。
不知道大家是否认同这个有用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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