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udi he tudi liyong
[外文]:land and land utilization
土地是地球陆地(包括水域)的表层,由土壤、岩石、水文、气候、植被等组成的自然综合体。作为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基地,一切可利用的自然资源中最基本、最宝贵的资源,土地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重要源泉和凭借。土地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取决于自然力的作用,同时也受人类活动的影响。在农业中,土地是基本的生产资料,既是农业生产活动的基地,又是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和劳动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土地就没有农业。因此,合理地利用土地,对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特点土地作为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与其他生产资料相比有以下一些特点:
(1)数量有限。其他生产资料大多是人类劳动创造的,土地则是自然过程的产物。人们通过劳动可以改良土地,影响土地的利用状况,却不能扩大土地的面积。人口的增长还使本来有限的土地相对地变得愈加短缺。这就决定了集约地利用土地的必要性。
(2)位置固定。其他生产资料大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而移动,土地则有固定不变的空间位置,并且总是同特定的自然条件(地势、地形、土壤、气候等)和社会经济条件(距城市远近、劳动力多少、交通方便与否等)相联系,因而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这就决定了农业中的土地利用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
(3)功能不可代替。其他生产资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可以被更先进、更完备的生产资料所代替,而土地则一般地不能被任何其他生产资料所代替。
(4)土地肥力可以再生。其他生产资料在使用过程中要逐渐磨损、陈旧以至报废,而土地如能合理利用,其生产力不仅不会减退,还会得到提高。这就决定了土地永续利用的可能性和合理利用的必要性。当然,在不合理利用的情况下,如毁林开荒、滥垦草原、恶化土地生态环境等等,土地生产的性能就会退化和衰竭。
土地利用分类根据土地的个别性状或综合性状的相似性和差异性,一国或一地区将其全部土地划分成若干类别。目的是便于切实掌握土地资源状况,改善土地利用。根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地面覆盖特征,中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将土地分为8大类:
(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粮食作物用地、经济作物用地、蔬菜地、间作果木地、轮歇地等。按灌溉条件可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无灌溉工程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的水田)、水浇地、旱地等。
(2)园地。指经营多年生作物(包括草本和木本)的土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等。
(3)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林木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指森林经采伐或森林火烧后,5年内未更新的土地)、苗圃等。
(4)牧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
(5)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包括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特殊用地等。
(6)交通用地。分为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机场、港口、码头等用地。
(7)水域。指陆地水域、滩涂和水利设施用地。包括河流、湖泊、水库、坑塘、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冰川及永久雪地等。
(8)未利用土地。指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在目前条件下难以利用于农业的土地。分为荒草地、盐碱滩、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与砾石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包括高寒荒漠、苔原等)。
土地资源分布与利用现状人类已经利用和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的数量和质量称土地资源。世界土地资源总面积(即地球陆地表层的面积)共有149.5公顷,按各洲面积的大小依次为亚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南极洲、欧洲、大洋洲。南极洲大陆几乎被冰川覆盖,目前尚无定居居民。其他各洲的土地资源分别归属各个国家所有。一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土地称国土。据联合国统计资料,世界各国国土总面积约133.9亿公顷。1984年,世界耕地面积14.8亿公顷,只占世界国土总面积的11.0%;森林和林地面积40.9亿公顷,占世界国土总面积的30.5%;牧地面积31.5亿公顷,占世界国土总面积的23.5%(表1)。各类土地的地区分布很不平衡。耕地主要分布在亚洲、欧洲和北美洲,占世界耕地总面积的3/4 。森林和林地主要分布于欧洲(包括苏联亚洲部分面积,下同)和南美洲,约占世界林地总面积的1/2。牧场草地非洲最多,占世界草地总面积的1/4,其次是亚洲,约占1/5。从各大洲各类土地的分布状况看,亚洲(不包括苏联亚洲部分面积,下同)农、林、牧地三者比例相差不大;大洋洲和非洲以草地为多,林地次之,耕地最少;南、北美洲和欧洲则以林地为多,草地次之,耕地最少(表1)。
中国土地总面积约为 960万平方公里(960000千公顷),仅次于苏联和加拿大,居世界第3位。全国山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33%,高原占26%,盆地占19%,丘陵占10%,平原仅占12%。1986年各类土地的利用结构大体是:耕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0.0%,果、茶、桑、橡胶等园地占0.3%,林地占12.0%,牧地占33.2%,城镇工交用地占7.0%,内陆水域包括海涂占3.0%,其他未利用的宜农宜林荒地荒山,难利用的石骨裸露地、沙漠、戈壁、寒漠、永久积雪及冰川等占34.4%。各类土地的分布也不平衡。90%以上耕地分布在东南部湿润和半湿润地区,现有耕地中质量较好的约占2/3,存在各种障碍因素的约占1/3。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东北和西南地区,约占全国的一半以上;广大农区和牧区,特别是西北和华北地区,林地很少。草地则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干旱、半干旱地区,约占全国草地面积的86%以上,其中生产力低的荒漠和高寒草地约占60%以上。因缺水、缺井等原因尚未开发利用的草地约占西、北部干旱、半干旱地区草地面积的27%。在南部和中部各省、自治区的草山、草坡面积只占全国草地面积的8%,利用率仅20%。内陆水域的92%,分布在爱辉-兰州-腾冲一线的东南部,其中可养鱼的水面只占18.8%,已利用的尚不足2/3。
中国由于人口众多,按人平均的土地资源相对低于世界平均数(表 2)。1985年全国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不足14亩,只有世界平均数42.2亩的1/3。人均耕地1.4亩,仅及世界平均数4.6亩的1/3。人均林地1.7亩,是世界平均数12.9亩的13%。人均草地4.6亩,不到世界平均数9.9亩的一半。由于农垦历史悠久,质量好的土地后备资源已为数不多,可供开垦种植农作物和人工牧草的仅约5亿亩,其中质量较好的仅1.5亿亩左右;质量较差的3.5亿亩左右,包括盐碱地、沼泽地、红黄壤山丘、高寒地、干旱地和沿海滩涂等。
土地利用效果评价农业中土地利用状况是否合理,可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评价。常用的主要指标有:
(1)土地利用程度。通常用土地利用率,即已利用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表示。已利用的土地包括直接生产用地(如耕地、园地、林地、牧地等)和间接生产用地(如道路、渠道及其他生产性建设用地)。衡量耕地利用程度的指标,通常用复种指数,即全年农作物的播种面积与耕地面积之比表示,可用来说明同一亩耕地上一年内平均收获农作物的次数。
(2)土地生产能力。通常用土地生产率,即单位面积土地上所能得到的产品产量或产值表示。
(3)土地抗灾能力。指可以抗拒干旱、洪涝、风害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常用易受灾害的土地总面积中具有灌溉排水条件的面积、防涝面积及其所占比重,以及森林覆盖面积、林带有效控制面积、水土保持面积及其比重等表示。
(4)土地利用结构。以各类用地面积在土地总面积中所占的比重,或各项生产如农林牧副渔等部门用地面积在生产用地总面积中的比重,以及各种用地面积相互之间的比例关系表示,用于反映各生产部门的构成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等。
合理利用土地的途径土地利用受自然条件、科学技术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特别是土地占有制度的制约。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有关土地利用的政策措施各不相同。一般是通过土地资源调查工作,查清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以及土地被利用的现状和潜力,经过科学评价,进行分等分级,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利用土地的途径和措施。这些措施一般包括:
(1)因地制宜地确定农业的部门结构和生产布局。主要是根据土地的自然、经济条件,包括地势、日照、气温、降水量以及土地本身的肥瘠,土地所在的位置、交通条件和所在地区的经济状况、物质技术水平等,抉择生产、经营的门类及其比重,并着眼于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农业用地的生产能力。主要是用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农业,进行农业基本建设,采用先进农业技术措施,包括选育良种、合理耕作、施肥、防治病虫害以及增加复种面积,发展多种经营等。世界上每人平均耕地较少的国家,如中国、荷兰、英国、日本、比利时等,大多重视采用这些措施以提高其土地生产率。
(3)扩大农业用地。国家通过政府立法,对扩大农业用地给予支持和鼓励,以促进有计划地开垦宜农荒地,改造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非生产用地。
(4)加强土地管理。国家通过立法、行政经济等手段保障土地权益不受侵犯和保护土地资源免遭破坏。社会主义国家的土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类土地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情况的调查、统计,以及土地评价等;地籍管理,如进行土地权属及其变更的登记,土地证的发放,土地纠纷的调处,征用、拨用土地的审核以及对土地被征用者的补偿、安置等;土地资源的利用管理,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改良和保护进行科学规划和检查、监督,防止各种非农业生产性项目擅自侵占农用土地和农业利用中浪费、破坏土地资源的现象,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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