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xinjiaotu de jingji sixiang
[外文]:Protestant’s economic thoughts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后新教教徒的经济观点。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表现形式是反对以罗马教皇为首的天主教会,但实际上它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一般要求。因此,新教徒的经济思想,也包含着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的内容。
宗教改革是以1517年马丁·路德
(1483~1546)发表《九十五条论纲》,抨击罗马教皇出售赎罪券而发端的,接着遍及到欧洲各国。运动产生了脱离罗马教廷的新教各宗派,其中主要的有:路德宗、加尔文宗、英国圣公会。它们的共同点是,反对罗马教皇对各国教会的控制;反对教会拥有土地和财产;确认《圣经》为信仰的最高准则;提倡“信仰得救”,反对僧侣的中介作用。由于各国历史条件不同,各宗派有温和激进之别,因而在经济思想方面也明显不同。
路德是宗教改革的发难者,属于温和派。除了主张没收教会财产,诅咒教会的腐败之外,许多基本观点与经院学派几乎没有区别。
他颂扬农业,反对商业。认为前者是上帝满意的行业。他责备商人用欺骗手法谋取利润,在世界各地进行掠夺。他把商业都市视为“盗贼之地”。尤其反对大商人,把他们比作吞食小梭鱼的大梭鱼,使许多小商人破产;说大商人垄断市场,造成物价昂贵。他反对从国外进口商品,认为进来的是无用的丝绸之类,而失去的是大量金银。在价格问题上,支持“公平价格说”(见中世纪的经济思想),斥责高利贷的激烈程度与经院哲学家一般无二。
J.加尔文
(1509~1564)的思想远为激进。他虽然也赞美农业,但不反对商业和大都市,认为工商业是重要的,财富是神的恩赐。提倡发展工业抑制贫困,反对教会安于贫困的说教。他视懒惰和乞食为不道德,主张不能仅仅以享有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满足,但他同时也把奢侈看做是罪恶。在高利贷问题上,他拒绝亚里士多德认为货币不能增殖的观点,否认借钱收取报酬是罪恶,他只认为借款给为灾难所迫的穷人收取利息才是罪恶。加尔文的经济思想更充分地代表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
新教徒在反对罗马教廷对各国控制时所宣扬的民族主义和国家观念,以及在反对僧侣作为神与人的中介所提倡的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分别对重商主义和古典学派产生了影响。
- 参考书目
- H. M. Robertson, The Rise of Economic Individualis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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