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weituo jianhuzhi
[外文]:encomienda
西班牙殖民者役使西属美洲印第安人的早期剥削制度,又译大授地制。其前身是15世纪末西班牙征服者采取强制措施令印第安人定期摊派劳力服劳役的派役制或分配制。西班牙人在伊比利亚半岛收复摩尔人占领地区后,也曾推行这种制度。在美洲,16世纪初委托监护制最早施行于西印度群岛,后逐步扩大到所有西班牙美洲殖民地,1720年该制度取消。
所谓委托监护制,是指西班牙王室把从印第安人手中夺取的大片土地委托给王室亲信及开拓或征服有功者,作为其征服功绩的酬谢,使之代行统治美洲殖民地。在这种制度之下,土地所有权属于西班牙国王。监护主并不享有所有权,只对受委托监护范围内的土地和印第安人有“监护”、利用和管辖之权。他们有责任使自己的委托监护地内的印第安人认识西班牙的“文明”和基督教福音,并在国王或殖民地政府召唤时,自备马匹和军装,率领部下协助殖民军作战。印第安人名义上是“自由人”,并可分到一小块土地,但不能任意离开自己的居留地,必须为监护主交纳一定的贡赋并服劳役。
委托监护制解决了早期殖民者的劳动力困难,是榨取印第安人财富、把奴隶劳动与农奴劳动结合在一起的特殊殖民剥削形式。西班牙殖民者利用这一制度肆意虐使印第安人,西印度群岛等地的印第安人的处境极为悲惨。西班牙王室为保护殖民地的长远利益,巩固王权,曾多次颁令,调整监护主与印第安人的关系。1512~1513年的《布尔戈斯法》,对印第安人的劳动条件、待遇和报酬、信教等问题作了明文规定,以限制监护主对印第安人的无限度役使。1542~1543年的《新法》试图废除监护区的世袭权利,并停止授予新监护区,但遭到西班牙殖民贵族的激烈反对,没有产生实际效果。进入18世纪后,印第安人人口锐减,殖民地经济也有发展,这种落后的剥削形式逐渐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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