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之所以被禁是因为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2019年10月1日起,新版《控烟条例》在深圳开始实施,条例中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一种以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供电驱动雾化器,透过加热油舱中的烟油,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世界卫生组织专门对电子烟进行了研究,并得出了明确的结论:电子烟有害公共健康,它更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一直以来,商家都以电子烟不含焦油、悬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为卖点大肆推广,甚至在产品介绍中,打着“戒烟神器”“清肺”等旗号。殊不知,电子烟的安全性尚未得到充分的科学论证。迄今为止,国内外均没有系统的电子烟安全性评估资料,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电子烟会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哪些潜在风险。
人们在使用电子烟时,除尼古丁以外,还可能把其他多种未发现的有毒化合物吸入体内。与此同时,电子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同样可能危及健康。人们在使用电子烟时,除尼古丁以外,还可能把其他多种未发现的有毒化合物吸入体内。与此同时,电子烟所产生的二手烟,同样可能危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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