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识别这个问题?
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在分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跟着小Q了解一下什么是彩礼。
中国很久以前就有彩礼制度。早在西周的六礼中,就有征收制度。到了唐代,婚姻法明文规定,以彩礼为信,给婚礼以金钱和财物。
在现代社会,彩礼一般是男方为了娶她,感谢女方家庭抚养她而给予女方或女方家庭的财物。
关于彩礼的性质,理论界众说纷纭,但没有统一的认识。
有人认为是附条件赠与,有人认为是所有权转移的赠与,还有人认为是赠与合同等。
但这些理论都承认一点:彩礼给付的性质是赠与。
彩礼的说法只是民间说法,其实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标准的法律术语。说到彩礼纠纷,就要从法律上分析彩礼,运用“赠与”的法理。
所以我们从赠与的角度来分析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在现实生活中,彩礼一般是婚前男方家给女方或女方家的财产。这些财物包括钱、买衣服的钱、留给母亲的钱、压箱子的钱以及各种民俗所需的其他财物。
如果男方家给女方的彩礼是婚前的,属于婚前给女方或女方家的赠与,属于女方或女方家的个人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都没有成为合法夫妻,财产也没有混淆。婚前给付是赠与,是女方或其家庭的个人财产。
婚后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女方有充分证据或者约定证明属于作为个人财产赠与女方或者女方的除外。
如果彩礼是婚后男方家给女方或女方家的,可以视为男方家给男方和女方的共同赠与,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是给女方或女方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
总结一下:也就是说,如果彩礼是婚前给的,那就是对女方或其家庭的赠与,属于女方或其家庭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彩礼是婚后给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男方家庭对夫妻的赠与,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是单独给女方或女方家庭的。
特别说明:民俗中的婚前和法定婚前存在错误。从法律上讲,婚前婚后指的是结婚登记前后,而不是民俗认为的婚礼前后。这和婚礼什么时候举行没有必然联系。
还有,关于个人赠与,小Q之前说过,如果第三人(可以是丈夫的父母)在合同中确定赠与只赠与一方配偶,那么该赠与是一方配偶的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
或者,即使没有赠与合同,但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单独赠与的,也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q讲了这么多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最终目的是表明,如果彩礼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但如果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分割。
但是,以下几种情况,彩礼是需要返还的。注意是返还,不是分割。如果没有下列情况,使用的方法是分段:
1.双方未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退款;2.双方虽已登记结婚,但不同居;3.因为彩礼,生活艰难。(2号和3号只有在离婚的前提下才能退)
是指两人未登记结婚,彩礼返还,或者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彩礼给男方,导致其家庭生活困难。
但在实际 *** 作中,远比法律规定复杂,有无证照返还不是一个简单粗暴的标准。
如果双方都没有领证,但实际上已经生活了很长时间,甚至有了孩子,那么彩礼是不能退的。
注:返还时要扣除一些已经实际支出的举办婚礼、招待客人、购买结婚礼物等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确定彩礼的范围、返还彩礼的比例、女方与男方实际居住时间的长短、是否有子女、诉讼主体是谁。
如果没有上述特殊情况,可以按照赠与理论处理。比如彩礼是婚后给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在一起生活,导致男方家庭困难,那么可以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彩礼仍然作为财产存在。有的夫妻结婚后,凑彩礼、嫁妆等各种钱,买房子。在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前提下,彩礼已经不存在,所以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应该分的是彩礼的其他转化。
比如,彩礼是婚后给付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不离婚的前提下,一方发现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如果一方患了重疾,另一方不管也不愿意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作为共同财产的彩礼可以作为分割财产之一,但前提也是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
总而言之,彩礼相关的问题很复杂,法律规定很少。很多问题需要结合民法的规定、法理和实践经验来分析。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咨询专业人士~
婚后所得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所得彩礼属于女方或其家庭个人财产。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彩礼是可以返还的,但返还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没有特殊情况的基础上,如果彩礼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彩礼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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