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地事秦”的“以”指的意思是:用。
“以地事秦”的出处:
出自北宋苏洵《六国论》。
相关原文片段: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相关译文:
秦国除了用战争夺取土地以外,还收到诸侯的贿赂,小的就获得邑镇,大的就获得城池。比较秦国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与战胜别国所得到的土地,(前者)实际多百倍。六国诸侯(贿赂秦国)所丧失的土地与战败所丧失的土地相比,实际也要多百倍。那么秦国最想要的,与六国诸侯最担心的,本来就不在于战争。想到他们的祖辈和父辈,冒着寒霜雨露,披荆斩棘,才有了很少的一点土地。子孙对那些土地却不很爱惜,全都拿来送给别人,就像扔掉小草一样不珍惜。今天割掉五座城,明天割掉十座城,这才能睡一夜安稳觉。明天起床一看四周边境,秦国的军队又来了。既然这样,那么诸侯的土地有限,强暴的秦国的欲望永远不会满足,诸侯送给秦越多,秦侵犯六国就越急迫。所以用不着战争,谁强谁弱,谁胜谁负就已经决定了。以至于到了覆灭的地步,道理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古人说:“用土地侍奉秦国,就好像抱柴救火,柴不烧完,火就不会灭。”这话说得很正确。
相关注释:
以攻取:用攻战(的方法)取得。
厥先祖父:他们的祖辈父辈。厥,相当于“其”。祖父,泛指祖辈、父辈。
暴(pù)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和下文的“斩荆棘”连起来,形容创业的艰苦。暴,同“曝”。
相关赏析:
本文的语言生动有力。议论性的句子简捷有力,叙述性的句子生动感人。作者还运用引用、对比、比喻等手法,使语言灵活多样,增强了表达效果。本文的句式也整饬有度,特别是四字句占了一定比例,读起来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富有节奏感。文章史实论据典型、充分,分析、对比、比喻等论证具有很强的逻辑性和说服力,句式多变,感情激切,富有感染力。本文虽是史论,但作者本意不在于论证六国灭亡的原因,而在于引出历史教训,讽谏北宋王朝放弃妥协苟安的政策,警惕重蹈六国灭亡的覆辙。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