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分工
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咨询、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以下6个专业: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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