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干
甲从丙、丁处借款,并以其拥有的房屋和一辆汽车分别为丙、丁设定了抵押,房屋抵押办理了登记,汽车抵押一直未办理登记。后应丙的要求,甲的另一好友庚为丙的债权提供保证。其后,甲又将其汽车质押并交付给辛。甲另从吴某处借款,由崔某、谭某各自提供房屋进行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崔某、谭某和吴某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对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丙应先执行对甲的房屋的抵押权
B:因未办理登记,丁对甲的汽车不能主张抵押权
C:丁对汽车的抵押权优先于辛的质押权
D:如果吴某先执行了对崔某的抵押,则崔某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直接向谭某追偿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甲向丙借款,以其拥有的房屋做抵押,好友庚为丙的债权提供保证,在丙的债权不能受偿时,应当先就该房屋实现债权,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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