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只需要根据客观上的事实判断即可确定的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法官根据主观上的价值判断才能确定的要素。
2.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明文规定的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规定,但实质上必须具备的要素。
3.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积极的、正面的表明犯罪成立的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消极的、反面的否定犯罪成立的要素。
4.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表明行为外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表明行为人内心的、主观方面的要素。
5. 处罚阻却事由不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如行为虽然已构成逃税罪,但缴纳了罚款或接受了行政处罚等,便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6. 注意规定不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只是一种提示,即使删掉了这种注意规定,仍然不构成犯罪,而删掉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就不能作无罪处理。
重点:犯罪构成要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要件要素的分类,特别是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中的处罚阻却事由和注意规定。
考情:犯罪构成要件是学习刑法的基础,也是考试中的必考内容。考试需要我们掌握的是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这区别于传统的四要件,因此要在后面的学习中融会贯通。具体到这一章的内容,会给出几个法律中的“词语”,让考生判断属于哪一种构成要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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