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与量的辩证关系

质与量的辩证关系,第1张

质与量的辩证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即连续性的中断。

(2)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

①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③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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