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同居(网上接单平台)
新民晚报讯(记者姜)李小姐在网上认识了自称某医院市场部主任兼院长助理的余某某。他们确定恋爱关系后,很快转入同居状态。余某某还以医院名义与李小姐签订了价值3亿元的购销合同。谁知余某某根本不是医院人,李小姐却被骗走了15万元“质量保证金”。近日,黄浦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余某某提起公诉。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图说:余某某与李小姐以医院名义签订的虚假合同。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聊了一个月就同居。
2019年7月,李小姐在网上认识了自称是某医院市场采购部主任兼院长助理的余某某。经过一个月的热谈,两人开始同居。
余某某经常和李小姐讨论医院采购业务。在一次交流中,他告诉李小姐,她工作的医院需要采购大量医用纺织品,李小姐经营的公司也涉及销售纺织原料和辅料的业务。两人一拍即合。余某某以医院名义与李小姐签订了价值3亿元的购销合同。为此,两人还一起去了多家供应商洽谈业务。
要求额外的“点”费
合同签了没几天,余先生找到李小姐,说需要交“质量保证金”。想到3亿元的合同已经签订,李小姐取出10万元,转到余的个人账户。两个月后,余再次提出医院需要上下“管理”,李小姐又转了5万元给她。
同时,于某某以合同中产品规格需要调整或合同报价过高为由,提出要求李小姐两次修改合同。原本3亿元的购销单价值一再降低,李小姐最终以1.5亿元签下了第三份合同。
“没有这个人”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久而久之,余某某迟迟不履行合同,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合同定金。种种行为让李小姐起了疑心。李小姐向医院核实后发现,根本没有这个“院长助理”。这时,她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民警迅速将余某某抓获。
据被告人余某某供述,其早前曾在这家医院工作,订单和合同内容都是凭经验和网上查阅资料写成的。合同的公章是花80元在一家小店里私自刻下的,而他一再要求修改合同内容也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从李小姐那里骗来的15万元早已挥霍一空空。
检察官的陈述
本案中,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为目的,谎称自己是某医院采购部负责人,可以为被害人李某某的公司联系医院的医疗用品业务,并使用伪造的公章与其签订虚假意向合同,先后以保证金、好处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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