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工作居住证
(一)本市辖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外国(地区)和外地市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从业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工作居住证:
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特殊领域和行业紧缺人才。
(二)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以下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1.在北京上幼儿园、中学的孩子,免借读管理费;
2.可以在市辖区购买商品房、已购公房和经批准上市的存量房,并按有关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3.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在本市办理因私出国(境)业务手续;
4.可以办理驾驶证或者临时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手续;
5.可以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项目;
6、能列入本市人才培养计划,并能参加本市相关人才评选和奖励项目;
7.可以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和执业(职业)资格注册;
8.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二。北京市居住证的规定
在2014年1月16日召开的北京市人代会上,市长王安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实行居住证制度。
居住证制度实施后,持证人在北京工作生活年限的长短与享受的公共服务数量成正比。最终的发展目标是与户口合并,但这将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
(1)北京市居住证制度正在做前期工作,包括外来人口的年龄结构、数量和职业,以及各项功能的负荷研究。居住证将取代现行的暂住证,成为北京市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
(2)居住证未来会承载一些服务功能,包括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现在可以享受暂住证的70岁以上老人免费逛公园。但暂住证将承载哪些社会服务功能还未确定,但功能肯定比现在的暂住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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