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保补缴政策规定

重庆市社保补缴政策规定,第1张

重庆市社保补缴政策规定,重庆市社保补缴政策规定,第2张

一、单位补缴

条件:用人单位职工,因单位整体欠费、调转、应缴未缴等原因造成欠费,需补缴社会保险费。

材料:

(1)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

(2)居民身份z原件和复印件

(3)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或者职工档案能够证明企业劳动关系的有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流程:

1、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填报《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维护申报表》,并提供维护年度《职工工资花名册》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业务办公室对参保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向参保单位发出《重庆市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无误的,将维护信息记入其社会保险档案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并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将维护信息通知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后续业务。

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二、个人补缴

个人只能补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断部分不能补缴,只能接续参保。

(一)补缴条件:

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市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材料:

养老保险补缴: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现场领取);

身份z原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档案(如果之前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话需要提供);

职工医保补缴:医保不能补缴,只能接续参保。

接续参保需要材料:身份z、户口本、社保卡、就业创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三)补缴时间:

职工医保3个月内可接续参保补缴费,补划个人账户,补记年限,补报账。超过3个月后补缴,只能补个人账户,补记年限。

(四)补缴流程:

3个月内以个人身份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则可接续单位参保部分,享受待遇不受影响;若超出3个月,则从到街道参保之月起的第13个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五)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三、补缴办理地点

各区社会保险局,参保的话需要到街道社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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