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二:家庭的含义和特征?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 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社会设置,即组织起来满足一个社会基本需要的社会结构丛)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性满足,经济合作,普遍意义上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
问题三:我的家庭定义家庭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要总 这位知友,家庭是指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或收养关系基础上产生的,亲属之间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家庭是幸福生活的一种存在。
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社会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
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
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是满足经济合作的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
问题四:家庭的基本含义 书中“家”字《说文解字》释“家”:“□也,从宀”。清段玉裁注:“本义乃豕之□也,引申□借以为人之□”。家庭一词是后起的,基本含义是指一家之内。如南朝宋《后汉书・郑均传》:“常称疾家庭,不应州郡辟召”。在古罗马,Famulus(家庭)的意思是一个家庭奴隶,而Familia则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古罗马人用 Familia一词表示父权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奴隶的社会机体。对家庭含义本质的认识是从近代才开始的。K马克思、F恩格斯认为:“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奥地利心理学家S弗洛伊德认为家庭是“肉体生活同社会机体生活之间的联系环节”。美国社会学家EW伯吉斯和HJ洛克在《家庭》(1953)一书中提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各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家庭是夫妇子女等亲属所结合的团体。中国著名心理专家郝滨认为:“人类的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等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家庭是父母子女形成的团体。家庭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形式。在英文中也有这样一种说法:family中的f代表father,a代表and,m代表mother,i就是我,l指love,y是you。连起来就是father and mother I love you。也就是爸爸妈妈我爱你们。家庭的组成必要关系:婚姻关系,收养关系,生育,赡养。社会细胞: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社会组织,也是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经济组织,还是人们最重要、最基本、最核心的精神家园。家庭健康的可持续发展是社会稳定发展、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石,“家”破是“国”亡的催化剂。功能论者:功能论者看来,在以前,家庭大多是自给自足,满足家庭成员的大多生理、心理的需求的单位、群体,融有经济生产、安全保卫、教育、社会化、宗教等功能,进行物质、人口、精神财富再生产。如今,家庭的部分功能由教育、宗教等其他社会设置分化了。但功能主义者认为家庭的社会化、感情陪伴、经济合作、性规范功能,依然为社会的良性运行起到重要的作用。冲突论者:冲突论者认为,家庭是性别不平等的主要场所,因而是社会中许多不平等的基础。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男性主导的家庭,为社会提供了一些重要的不用付费的劳动形式,维持妇女的从属地位,极大促进了资本主义的产生。所以如果资本主义制度不推翻,性别平等就不可能减弱。家族、亲属、家庭的区别亲属或者家族:是指具有共同的祖先、血缘,或具有姻亲关系、养育关系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网络。亲属并不一定居住在一起,以群体的形式发挥作用,但是他们彼此承诺,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亲属网络中的确切成员是由特定的文化规范规定的,在中国,亲属家族一般是以五服为界。 宗族:同宗同姓同地域的家族结成的群体。家庭:是亲属中较小的户内群体,是共同生活居住、共同经济核算、相互合作发挥作用的人组成的单位。我们一生中,大部分人属于两种家庭。出生,并进行大多社会化的家庭是出身家庭;因结婚、生子而建立的家庭是生育家庭。现代社会,人们主要忠于自己的生育家庭。家庭世系亲属和血缘关系世代相传的方式。父系继嗣,家庭中父亲这一边是亲戚和财产继承的基础,男性沿男性继承财产。母系继嗣,反之,财产由母亲留给女儿。双系继嗣,孩子们的亲戚和父母>>
问题五:家庭治疗的基本概念 Minuchin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开始他的家庭治疗职业生涯。当时他发现有问题的家庭共有两种模式:一些家庭缠结,处于混乱并且紧密的相互联结;另一种家庭则脱离,孤立并看似无关。这两种家庭类型都缺乏对权利的清晰界线,过于纠缠的父母过分卷入到他们的子女之间,由此丧失了父母的领导权和控制权。结构派家庭治疗提供了这样一个蓝图,并且提供了组织策略治疗的基础。结构派家庭治疗有三个最基本的组成要素:结构、亚系统和界线。结构派家庭治疗的技术主要包括两个一般性的策略,首先治疗者必须适应家庭以真正地‘加入’到家庭中。挑战家庭所偏爱的关系模式往往会引发家庭的阻抗。相反的,若治疗者开始理解并接受家庭,家庭更可能接受治疗。一旦实现了最初加入家庭的目标,结构派治疗者开始使用重新组织的策略。这些积极的策略通过增强松散的界线以及放松僵硬的界线已达到打破功能不良的结构的目的。1981年,Minuchin搬到纽约并成立了当今非常著名的Minuchin家庭治疗中心。另外对与结构派家庭治疗还有一些简单实用有效的技术值得介绍:模仿意指以效仿行为举止、风格、情绪范围或沟通内容等方式参与家庭的过程。治疗师可能谈到个人经验。这些作法有时候是自发的,有时候是设计的;无论如何,他们通常具有增加治疗师与家庭的关联的措施。行动促发是指治疗师将外在的家庭冲突带入治疗会谈中,使得家庭成员可以展示其处理方法,治疗师也可以观察其过程,并且开始找出修正其互动和造成结构改变的方法。治疗师使用这种技术主动地在治疗时间内创造出使家庭成员表现出功能不良沟通的场景。 家庭症状被看做是习得的反应、无意识的获取和强化的结果。治疗一般是限定时间的和症状聚焦的。应用于家庭的行为方法是基于社会学习理论,行为时由于其结果而习得和维持的,同时可以通过改变其结果而发生变化。对于社会学习理论的一个必须补充是,Thibaut和Kelley的社会交换理论,认为人们致力于使人际关系的“回报”最大化,同时使“代价”最小化。行为治疗师集中于改变问题行为的结果,这既是该方法的优点同样也有不足。通过出现的问题进行思考,行为学家已经足够发展出一系列有效的技术。而另一方面,行为只是个体的一部分,而表现出的问题的人又只是家庭中的一部分。如果未解决的冲突仍然让他们感到困惑,仅仅让他们作出改变是不够的。行为学家很少对整个家庭进行治疗。他们只注意目标行为所在的子系统。然而不幸的是,在治疗中不包括或考虑整个家庭可能造成不良后果。而且,如果改变不是涉及整个家庭,那么新行为不可能强化和维持下去。尽管存在这些不足,但行为家庭疗法为儿童问题和有问题的婚姻提供了有效的技术。行为疗法的最大优点是坚持进行观察,并对其发生的改变进行测量。第二个进步是从减少或强化具体“标志”行为逐渐发展到教授一般的问题解决、认知和沟通技巧。第三个进步是具有标准化的干预方案,以应付个体和家庭特定和不断变化的需要。
问题六:移动家庭网什么意思 移动家庭网是为办理家庭账户的客户提供成员间短号互拨和通话优惠服务的业务。提供家庭成员间使用三位短号码互拨的功能,每个家庭成员免成员间非漫游通话500分钟。
一、家庭网可享受成员间3位短号互拨和每成员家庭内非漫游通话免500分钟优惠。自2012年9月起还可新增最多5名省内异地家庭成员。
二、原亲情号码组合客户可免费使用3位家庭短号。
月使用费5元,每增加一名异地成员另收取3元/人,套餐费在家庭主号上收取,不区分上下半月,按天实扣,月底补齐。开通当月按天实扣,月底不补齐。现在部分地区可以由自己单独收费
注:如果只是本地用户可以办理亲情号码。一个亲情号码最多可以加入5个成员月租费有一元或者最低消费30元等多种套餐
如有疑问详询10086
问题七:试述家庭与自我保健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民法的基本原则,效力贯穿民法始终,体现了民法的基本价值,集中反映了民事立法的目的和方针,对各项民法制度和民法规范起统帅和指导作用,是民事立法、执法、守法及研究民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民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1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民法的基本原则,蕴含着民法调控社会生活所欲实现的目标,所欲达致的理想,是我国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本质特征的集中反映,集中体现了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尤其是行政法和经济法的特征。它贯穿于整个民事立法,确定了民事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制定具体民法制度和规范的基础。同时,它还是解释民法规范的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审判准则。民事主体所进行的各项民事活动,不仅要遵循具体的民法规范,还要遵循民法的基本原则。在现行法上对于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欠缺相应的民法规范进行调整时,民事主体应依民法基本原则的要求进行民事活动。 3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基本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法院对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解释的基本依据。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须对所应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以阐明法律规范的含义,确定特定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法院在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时,如有两种相反的含义,应采用其中符合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无论采用何种解释方法,其解释结果均不能违反民法基本原则。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现行法上未能获得据以做出裁判的依据,这就表明在现行法上存在法律漏洞。此时,法院应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来进行法律漏洞的补充。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发展民事学说的基础。学者在对民法进行解释、研究时,应以民法的基本原则作为出发点,无论何种学说,违背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就不是妥当的学说。 下面我们具体来介绍民法中的各个原则 第一节 平等原则 所谓平等原则,也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3条明文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集中反映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民事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它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其中平等以独立为前提,独立以平等为归宿。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互不隶属,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平等原则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民法上的具体体现,是民法最基础、最根本的一项原则。 具体内容: 1、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论其在民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经济实力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也不论其政治地位的高低、精神的健全与否、是否有识别能力。 2、 不同的民事主体参加同一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 3、 民事权利平等的受法律保护。任何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时,都可以依法实行自力救济或者公力救济,要求他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样,任何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权利,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节 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自愿原则的存在和实现,以平等原则的存在和实现为前提。只有在地位独立、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保障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时的意志自由。自愿原则同样也是市场经济对法律所提出的要求。在市场上,准入的当事人被假定为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因此,民事主体自愿进行的各项自由选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障,并排除国家和他人的非法干预。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则。虽然有商品经济就有合同自由的观念,但合同自由作为>>
问题八:智能家居是什么意思啊,有啥功能 是一种家庭物联的概念,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家里的电器设备连接再一起。就拿康佳一款超级电视来说,不仅能上网、能购物、能点播,还可以实现与电扇、音箱的连接,通过一部手机 *** 作电视就可以开关这些家用电器。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问题九:家庭背景是啥意思? 家庭背景是指你的出生环境。 简单说就是你父母爷爷奶奶等亲人的职业。是高管商人政界还是工人农民……
问题十:家庭房什么意思 家庭房,每个酒店的标准都不一样;
比如 1 、我在太原住过的家庭房 2 张18米大床 1张15米大床
2 、我在厦门住过的家庭房 2张18米大床
3、我在上海住过的家庭房 1张18米大床 1张15米大床
大床房大概的意思,可以大人小孩住一起,大人住18米的大床,小孩住小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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