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的基本特征

物联网的基本特征,第1张

物联网的基本特征:

1、全面感知

全面感知即使用RFID、传感器、二维码等随时随地获取物体的信息。数据收集方法很多,完成数据收集多点化、多维化、网络化。并且从感知层面来讲,不只体现在对单一的现象或方针进行多方面的调查取得归纳的感知数据,也体现在对实际国际各种物理现象的遍及感知。

2、可靠传输

经过各种承载网络,包含互联网、电信网等公共网络,还包含电网和交通网等专用网络,建立起物联网内实体间的广泛互联,具体体现在各种物体经由多种接入形式完成异构互联,扑朔迷离,构成“网中网”的形状,将物体的信息实时精确地彼此传递。

3、智能处理与决策

使用云核算、含糊辨认和数据交融等各种智能核算技术,对海量数据和信息做处理、剖析和对物体施行智能化的 *** 控。首要体现在物联网中从感知到传输到决议计划使用的信息流,并终究为 *** 控供给支撑,也广泛体现出物联网中很多的物体和物体之间的相关和互动。

物联网概念最早源于RFID网络

1998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Auto-ID中心创造性地提出了当时被称作EPC系统的“物联网”的构想,1999年该中心首先提出“物联网”的概念,提出将RFID与互联网结合,在物品编码、RFID技术和互联网的基础上实现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对任何物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凯文·阿什顿。

英文名Kevin Ashton,他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执行理事和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中心的创始人。

因为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所以也被称为“物联网之父”。凯文·阿什顿曾说过:互联网时代美国第一,物联网时代中国第一。

提出过程:

“物联网”概念最早是他于1998年春在宝洁公司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出。

90年代中期,艾什顿加入宝洁公司做品牌管理,负责发布玉兰油彩妆系列。当他走入零售店铺巡视时,发现了一种棕色的唇膏总是处于售罄的状态,而库存里却还有不少。

一开始,艾什顿被告知这只是偶然的现象,但经过调查,他发现至少在十家店铺中,有四家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在货架上有针对性的摆放正确的产品。

当时,零售商利用条形码管理库存,但是这并不能帮助他们选择应该在货架上摆放何种商品,因为条形码无法跟踪物品的位置信息。而零售商推出的会员卡中,会内置一种应用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无线通信芯片。

这让艾什顿产生了灵感,如果在口红的包装中内置这种芯片,并且有一个无线网络能随时接收芯片传来的数据,零售商们就可以获知货架上有哪些商品,及时知道何时需要补货了。

于是,艾什顿开始在宝洁公司的内部讲座中使用“物联网”的概念,认为移动互联技术可以使得万物相连,帮助人们更好地做出决策,这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时作为麻省理工学院(MIT)赞助商的宝洁公司遂派艾什顿与MIT合作进行研究,成立了自动识别(Auto-ID)中心,将物联网的概念变成了现实,专注研究RFID技术以及智能包装系统。

物联网( IoT ,Internet of things )即“万物相连的互联网”,起源于传媒领域,是信息科技产业的第三次革命。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IT 行业又叫:泛互联,意指物物相连,万物万联。
物联网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将任何物体与网络相连接,物体通过信息传播媒介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管等功能。
通过各类可能的网络接入,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物联网是一个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它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
在物联网应用中有三项关键技术,分别是感知层、网络传输层和应用层。

物联网就是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通俗地讲,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它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延伸和扩展,其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
第二,物联网的用户端不仅包括人,还包括物品,物联网实现了人与物品及物品之间信息的交换和通信。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高度集成和综合运用,具有渗透性强、带动作用大、综合效益好的特点,是继计算机、互联网、移动通信网之后信息产业发展的又一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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