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讲座心得:篇一 为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学校要求研究生在研一期间必须参加有关学术报告和
讲座。经过研一一学年,我已经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了参加学术讲座听取学术报告的任务,受益匪浅。在此做一下回顾,总结一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以便更好的指导以后的学习和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所学专业领域的先进技术我先后参加了《形式软件工程方法》、《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安全
网络编码》、《太赫兹科学技术介绍》等学术讲座,对相关的只是有了更深的认识。另外为了拓宽视野,丰富课余知识,我还听取了《中国外贸顺差、外汇储备与通货膨胀》、《北部湾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比较研究》等学术报告。由于篇幅所限,不一一对其进行总结,而只针对《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和《安全网络编码》写一下自己的 心得体会 。 应信息与通信学院邀请,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袁东风教授于20XX年10月30日来校进行物联网、云计算技术及其应用的学术讲座。袁东风教授是IEEE高级会员,北京邮电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信息学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是中国电子学会理事。 同时袁教授具有丰富的海外访学经历,并多次应邀在国外的多所学术机构作学术报告。 此次来我校讲学期间不难体会到袁教授是一位治学严谨而又不失幽默的学者,讲座期间袁教授的饱满的科研激情不时地感染者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听学者,袁教授幽默而又严谨的讲学风格也带动了我们大家的热情以及袁教授对专业技术领域的真知灼见也令我们在座的研究生由衷钦佩。 此次讲座使我对物联网这一新的科技概念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对云计算技术有了更深的理解,这对我以后做毕业设计有很大的指导意义。报告将以物联网、云计算为主要报告内容,涉及物联网的定义、背景与现状、物联网关键技术及难点、物联网典型应用等方面。 20XX年 在美国召开的移动计算和网络国际会议首先提出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这个概念20XX年IBM首席执行官彭明盛首次提出“智慧地球”这一概念,建议新政府投资新一代的智慧型基础设施,美国将新能源和物联网列为振兴经济的两大重点。20XX年自温总理提出“感知中国”以来,物联网被正式列为国家五大新兴战略性产业之一,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物联网在中国受到了全社会极大的关注,其受关注程度是在美国、欧盟、以及其他各国不可比拟的。那么究竟什么是物联网呢物联网就是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如射频识别(RFID)装置、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种种装置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from anytime, any place connectivity for anyone, we will now have connectivity for anything。 和传统的互联网相比,物联网有其鲜明的特征。首先,它是各种感知技术的广泛应用。物联网上部署了海量的多种类型传感器,每个传感器都是一个信息源,不同类别的传感器所捕获的信息内容和信息格式不同。其次,它是一种建立在互联网上的泛在网络。物联网技术的重要基础和核心仍旧是互联网,通过各种有线和无线网络与互联网融合,将物体的信息实时准确地传递出去。还有,物联网不仅仅提供了传感器的连接,其本身也具有智能处理的能力,能够对物体实施智能控制。物联网将传感器和智能处理相结合,利用云计算、模式识别等各种智能技术,扩充其应用领域。物联网关键技术主要包含:RFID射频识别技术、WSNs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云计算等。其中云计算云计算可以从两个方面促进物联网和智慧地球的实现,一是云计算是实现物联网的核心,二是云计算促进物联网和互联网的智能融合。云计算的核心思想,是将大量用网络连接的计算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构成一个计算资源池向用户按需服务。云计算的这种思想对于从事算法研究有很大的指导意义。物联网主要难点主要包含:数据安全、IP地址分配、物联网终端设备的功能及结构等;物联网主要包含智能农业应用、智能家居应用、智能仓库管理应用、智能提车场应用、井下安防与监控以及人体健康远程诊断等典型应用。 通过此次学术讲座我更加认同“物联网将是下一个推动世界高速发展的‘重要生产力’!”这一观点。 20XX年11月15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李晖教授应我校信息与通信学院和研究生学院邀请,来我校作了关于《安全网络编码》的学术报告。李晖教授,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副院长,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电子商务标准化工作组总体组成员,国家密码技术应用体系标准化工作组成员,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中国密码学会高级会员,主要的研究方向是密码与信息安全,信息与编码理论。此次讲学,李教授主要介绍了关于网络编码的安全问题的知识。 网络编码是一种融合了路由和编码的信息交换技术,它的核心思想是在网络中的各个节点上对各条信道上收到的信息进行线性或者非线性的处理,然后转发给下游节点,中间节点扮演着编码器或信号处理器的角色。通过网络编码,可以达到多播路由传输的最大流界,提高了信息的传输效率。网络编码的工作原理是把不同的信息转化成位数更小的“痕迹”,然后在目标节点进行演绎还原,这样就不必反复传输或者复制全部信息了。痕迹可以在多个中间节点间的多条路径上反复传递,然后再被送往最终的目的端点。它不需要额外的容量和路由—只需把信息的痕迹转换成位流即可,而这种转换现有的网络基础设施是可以支持的。网络编码方法可以有效的提高网络多播的吞吐率,达到网络多播的容量限。然而由于网络的中间节点对流入信息进行线性组合,使其对于污染攻击十分的脆弱。报告中李教授介绍了主要抗污染的安全网络编码方法,包括网络纠错码、同态hash和同态数字签名技术。最后李教授给出一种基于同态MAC概率检测的高效安全网络编码方案。其过程为:网络中的每个节点采用概率密钥预分配机制,从同一密钥池中随机选取t个密钥;信源节点将消息分割并扩展为n个原始向量;信源节点选取t对安全参数和伪随机序列生成器,并利用t个密钥,为每个原始向量计算t个消息认证码;利用同态性,信源节点或中间节点可为新的编码向量计算t个消息认证码;中间节点或信宿节点,利用与信源节点的共享密钥,对收到的编码向量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验证;当信宿节点收到n个线性无关的编码向量并验证通过后,可以解码得到原始消息。本发明具有安全性能好,污染检测概率高,通信开销小,验证速度快的优点,适用于网络编码的安全应用。 参加这次报告的过程中,我对网络编码尤其是安全网络编码有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认识,同时学习了李教授提出的基于同态MAC概率检测的高效安全网络编码技术。 虽然按照学校规定,我已经完成了听取有关学术报告和讲座的任务。但在研二研三期间对学校组织的学术讲座和报告,我还会选择参加一些对自己专业有帮助的和自己感兴趣的讲座,以及时了解更新的更前沿的科技知识和拓宽自己的视野。
研究生讲座心得:篇二 对当前严峻的社会形势和繁重的就业压力,同学们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前途。越来越多的同学考虑到考研深造。为了帮助大家看清形势、解除疑惑、端正心态、树立信心、规划自己的未来,分团委学习部于2012年3月13日晚上7点特邀我院陈木森老师、匡俊学长、朱书梁学长、陈倩学姐和夏安琪学姐为我院做这次考研讲座。 老师、学长学姐们从考研的意义、什么时候考研复习最佳、考什么样的学校和专业等方面并结合自己的考研经验进行了精彩的讲解。他们指出:考研并不困难,只要把你前面和后面那个人打倒就行了,那你就成功了。没什么事是不可能,坦然面对你认为的不可能的事,那你就成功一半了。决定了就要坚持,坚持到最后就是胜利。不要盲目的复习,要有目标、有策略的复习。我对匡俊学长的一句话印象非常深刻:今天很乏味,明天很乏味,后天很美好。考研的学习中,你只要有决心、恒心、和毅力,即使今天是乏味,明天是乏味,后天一定是美好的! 陈老师、匡俊学长、朱书梁学长、陈倩学姐和夏安琪学姐对考研的细心讲解和鼓励,使同学们更加坚定了学好各门功课的信心,指引着大家走好大学之路。大家纷纷表示,今后的考研之路不管多坎坷、多辛苦都会认真走下去。不抛弃不放弃就是他们的考研精神。此次活动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这次考研交流会举办得很成功,对我的启发很大,特别是后期的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出不懂的疑问,主讲人热情地回答。将活动推向高潮。活动最后,好多同学都询问主讲人的,以便下次遇到疑问能够向他们寻求帮助。非常感谢几位主讲人为我院学生做的这次考研交流,他们为我们院考研的学生指出了方向。此次活动也有欠缺之处:1、事先没有准备好主讲人的名字牌。2、讲座开始时,听众比预期的人数少,讲座开始后才陆续来了一些听众。真心希望同学们能够积极参与,增强学习的热情,为自己提供一个更广阔的平台,有更大的发展前途。3、话筒有回音,使得同学们听不太清楚。 以后的活动中,我将会吸取这次活动的经验与教训,注重细节问题,做好全方位的准备。
研究生讲座心得:篇三 20XX年9月30日,在法学院二楼会议室,我们迎来了我们的学长——叶明大律师。叶明律师为我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民事诉讼是去 *** 作策略与技巧,通过三个多小时的讲座,我们获益匪浅。 通过老师的介绍,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叶明律师的一些信息:叶明律师是上海财经大学法学硕士,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民商业务委员会主任、宁波市人大代表、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等荣誉。在十余年的执业中,叶明律师代理过多起全国和省内有影响的案件,其中,沪杭甬“高速公路不高速”案件被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浙江律师二十七年来民主法制建设十大案例之一”。其主要业务领域:民商法、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在进行正式讲座之前,叶律师给我们稍微讲述了一下他的个人经历并给我们提出了一些要求。从这些经历中,我们看出,一个人的成功必须靠平时的积累以及不懈的努力。我们要善于抓住机遇,并且要是实在在的付出,只有这样子才可以比别人活着比原来的自己更加强大、成功。另外,他还提到了清华大学校庆时,他的一位老师给年轻人的教导:首先是,在一个学校,老师和学生是有限的,但是校友是无限的,所以校友资源是一个学校发展或者个人提高的重要资源,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一资源往往被忘记、忽略。故,我们在提升自己的过程中,可以向校友学习经验等等。其次是,法律的真谛在于实践。叶律师结合自己的履历告诉我们,实践对于法学学子的重要性,并强调要把书本上的只是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子才能够学有所用。同时,在实践中发现理论知识的不足,进而完善法学理论。再次是,无高徒无名师。这一提法打破了传统的“名师出高徒”的观念,但是细细来分析,发现两者并不矛盾,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表述而已,进而辩证的分析了“名师”与“高徒”的关系。最后是,现在法律人应该精法律、通外语、懂外贸的新要求。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目前的社会现实需要我们在这三个方面相互精通,随着全球化的来袭,我们的日常交往无不与外界相接处,并且法学作为一门社会中一门重要的学科,不能与其他方面的知识完全脱离,因此,我们既要学好法律又要坚固英语与外贸。另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在实践中完善我国的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研究学习法律,必定要借鉴学习外国法律,并与之交流进而才能全面促进我国法学研究的发展,因此英语就十分有必要。另,很多时候加强对外贸方面的研究,才可以发现实践中我们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从实践角度发面发现问题。以上就是叶律师通过其经历为我们提出的一些小的要求。 个人认为,一个成功的讲座既要有讲授者自己的生活阅历及思考建议,又要有专业见地,才能称之为成功的讲座。以下就是叶律师的讲座中有关专业的内容。叶律师主要给我们介绍了五个方面的内容。在给我们传授民事诉讼实务 *** 作策略与技巧之前,先给我们就我国目前实务界民事诉讼的现状、原则和方向、程序等基础上做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问题以及解决对策,最后介绍了一些策略与技巧。在现在民事诉讼中存在这一个顽疾——虚假诉讼。所谓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与“恶意诉讼”有相似之处。在讲座结束后,本人查阅了些资料,并结合叶律师的讲座总结出造成虚假诉讼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民事活动所遵循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与权利自主处分原则及民事审判权的被动性特征客观上为虚假诉讼提供了滋生的条件与生存的空间。其次,证据制度的不够严密为虚假诉讼的得逞提供了可能。再次,法律规制力度不够,导致虚假诉讼者所能获得的非法利益或达到的非法目的较之法律风险与代价严重失衡。最后,虚假诉讼的违法性和应受谴责性人所共知。部分法官的素质不够高。虚假诉讼的得逞有赖于法院的司法权,即必须利用诉讼手段获得裁判。在简单介绍了虚假诉讼及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叶律师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选定特定案件作为虚假诉讼的“高危”案件。对“高危”案件启动立案特别审查程序。对立案庭移送的或审理中发现的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业务庭启动特别审理程序。虚假诉讼嫌疑案件的中止审理和及时报告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启动审查程序,来完成审委会交给的查证任务。完善刑事立法。建立虚假诉讼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民事证据审查制度。提高法官素质,加强法官责任心等等。 紧接着,叶律师又简单为我们简述了民事诉讼的原则和方向,并且认为民事诉讼应该做到三个价值的统一,即程序价值、实体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其中程序价值在我国相对比较薄弱,在国外则特别侧重于此,我国比较侧重于实体价值的实现。自我价值的实现在主要是通过社会口碑的好坏来判断的。我们在民事诉讼事务中,这三个价值要达到高度统一才能真正做好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一直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内容,叶律师主要是从实务角度为我们阐释了民事诉讼程序问题。从立案到庭审再到调判最后到执行,每个环节都给我们提出了实务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在立案环节,首先要确定案件的案由,使得论证具有可诉性,确定案由一定要明确案件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这就要求既需要理论的扎实还需要一定的实践经验。其次是要确定管辖法院。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管辖权的积极冲突与消极冲突,一定要找对法院才能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并且举了沪杭甬“高速公路不高速”案件为例。最后是,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诉讼材料,主要是指诉状和证据方面。在庭审环节,主要是从律师角度提出了要求。在庭前要准确的准备掌握证据材料,最好是自己组织证据,因为毕竟法院的经历是有限的。除此外,还应与委托人积极沟通,这也是最后当事人对你官司的好坏评价的重要环节,这个技巧性很强大。然后就是在举证、质证、辩论方面的一切注意事项。然后是诉讼成败的关键环节——调解、判决环节。在这个环节,作为律师应该制定调解方案,并且要使得方案有回旋的余地,若在实践中有条件,可以事先听取法官的意见,进而再与当事人沟通,这样子才能高效地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进行调解时,要注意一些策略,例如若是代理原告则可以哭损,将自己受到的损失向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讲述。若是代理被告,则要哭穷。但是这一切都得有个底线,不能过于夸张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最后是要注意在判决前要充分陈述意见,以争取最后的机会。诉讼的最后环节就是执行。在我国目前存在着执行难的问题,因此在这方面应当积极争取,只有执行才能彻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这个环节一般律师参与就不是很多了。主要是要申请执行、进行执行和解,最终到执行终结。 在介绍了上述知识的基础上,叶律师在最后为我们介绍了一些技巧以及对我们提出了一些要求。具体技巧主要是:先发制人,兵临城下逼降;打狗先打主人(对于主公司和分公司的案件纠纷,要冻结主公司的账户等等);和解结案,减少诉累;借力使力,排除阻力;通过人大代表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借助媒体等等。最后给我们提出的要求是:要有扎实的民事法律功底;熟悉诉讼策略与技巧;良好的言语表达能力;较高的法律情商;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积极平和的心态。 很是感谢叶律师的讲座,每次讲座都或多或少的受到一些启发,希望从每次讲座与其他的学习机会中,吸取精华,不断积累,进而使自己快速成长。
研究生讲座心得:篇四 进入研究生院已经一年半了,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我参加了很多的学术讲座,让我受益颇多。通过这些讲座,我了解到各个领域的最新发展概况,充实了多方面的知识,拓宽了我的眼界,让我能够跟上科学发展的步伐。 其中朱志斌教授和周傲英教授的讲座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朱志斌教授现任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优化理论与算法研究。讲座的主题是图像处理中的优化算法,朱教授的讲解条例清晰、生动有序,通常举一些例子使道理深入清楚,渗透人心,我们都被深深的吸引住了。图像处理是计算机应用领域中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从数码相机的普及到、数字电视的开展到遥感图像处理和智能交通,它极大地促进了人类科学研究的发展、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善。作为一个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学科,还存在很多问题有待探索。近年来对数字图像处理的研究倾向于将数字图像作为一个组合优化问题,并采用一系列优化策略完成图像处理任务。 朱教授特别讲了群智能优化算法在图像处理中的应用。群智能优化算法是模拟生物或生物种群的结构特点、进化规律、行为模式和思维方法等形成的计算技术和方法,具有自组织、自适应和自我学习能力以及良好的全局收敛性、并行性和鲁棒性等特点。常用的群智能优化算法有遗传算法和蚁群算法、布谷鸟搜索算法等。以遗传算法来说,GA是一种全局优化搜索算法,可以对复杂的非线性多维数据空间进行快速有效的计算。特别是由于它不受搜索空间的限制性假设的约束,鲁棒性及固有的并行性等,在图像处理、分析及理解中,具有潜在的发展前景。 从朱教授的精彩讲座中我还学习到:群智能优化算法不仅仅可以用于图像处理,其实它还可以用于其他很多方面。联系到我的研究方向是项目调度,而项目调度是指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活动构成,在满足约束的条件下产生达到某种目标的调度方案。项目调度实质上就是组合优化问题,那么我是否可以把群智能优化算法拿过来解决我的研究问题呢联系到朱教授所讲到的知识以及通过网络查找相关知识,我发现是通过群智能优化算法求解项目调度问题是可行的,而且应该会有比较理想的实验效果。 朱教授的讲座是我进入研究生阶段以来对我影响较大的讲座之一,使我印象深刻,收获也非常大。另一次让我受益匪浅的讲座就是周傲英教授所讲的《从大数据热看我国计算机学 界的机遇》。周傲英教授是华东师范大学长江特聘教授、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数据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是我国大数据领域的。 首先,周傲英教授以幽默风趣的开场白将大家带入大数据的世界,通过Google、Yahoo、Facebook等国外知名计算机巨头以及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计算机巨头的最新发展概况来引入大数据。大数据(big data),或也可称为巨量资料,指的是所涉及的资料量规模巨大到无法透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撷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帮助企业经营决策更积极目的的资讯。 大数据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有机构预测,“大数据”的发展,将使零售业净利润增长60%以上,制造业的产品开发、组装成本将下降50%以上。在制造行业,企业通过对网上数据分析了解客户需求和掌握市场动向,并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后,就可以有效实现对采购和合理库存量的管理,大大减少因盲目进货而导致销售损失。在商业上,国外一些超市利用对手机的定位和购物推车获得商场内顾客在各处停留时间,利用视频监视图像软件分析顾客购物行为,优化商场布局和货架排列。 大数据的火爆,也带动了国内学术界、产业界和政府对大数据的热情。20XX年以来,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通信学会先后成立了大数据委员会,研究大数据中的科学与工程问题,科技部的《中国云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工信部的《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等都把大数据技术作为一项重点予以支持。其中工信部发布的物联网“十二五”规划上,把信息处理技术作为4项关键技术创新工程之一被提出来,其中包括了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挖掘、图像视频智能分析,这都是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另外3项关键技术创新工程,包括信息感知技术、信息传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也都与“大数据”密切相关。 最后,根据当前应用需求和计算环境变化的现状,周傲英教授提出大数据时代是我国计算机学界面临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大数据的热潮触发了一场思想启蒙运动,使得“大数据是资产,不是包袱”、“要拿数据说话”等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改变了以往不重视数据积累,不相信数据分析等认识。有了这种思维模式的改变,大数据的应用就有了希望。周傲英教授希望我们能够抓住大数据的热潮中的机遇,努力提高自己,积极投入到科学发展的潮流中。 总而言之,演讲者们的讲解条理清楚、生动有序,时常举一些实例,让讲的内容深入清楚,渗透人心,我们大家都被深深的吸引住了。通过老师们的讲座,使我能初步领略了专家。 的一种思想以及思维方式,接触到平时一般接触不到的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和更前端的知识发展概况,提升了我们的专业技能,拓宽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受益良多,真心的感谢那些为我们尽心尽力做出精彩讲座的老师和专家们!虽然讲座活动已经过去好长时间,但是我们不能停下科研的步伐,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时刻提醒我们要不断的攀登知识的高峰,充实自我,实现自己的梦想! 与华为负责商标部门联系。未经华为公司许可,售卖带有华为标识的充电器构成了对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被侵权人可以先与华为负责商标部门协商,协商一致达成赔偿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商标是一种使用在商品上的标识,不可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已经注册的商标,避免公众对不同来源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误认。首先我们不建议个人手机用户使用物联网卡,因为物联网卡本身只是给物联终端设备使用的,并不支持手机使用。目前物联网卡没有向个人开放办理渠道,仅针对企业单位开放。私自售卖物联网卡不实名违法违规,用户资料无法得到保障,因为你提交的信息是给代理商,不是运营商。个人非法搭建所谓的流量池,一旦平台赚到钱跑路,消费者将无法维权。因为这样的代理商在跑路时早就做好一切准备,注销营业执照后,工商部门找不到,无法维权,只能去法院起诉,估计你也没时间,也不会去搞。建议不要充很多钱在平台,用一次充一次,就算平台跑路,你也没亏多少。不要看到优惠,充1000送500就去参与,小心掉入圈套。
第一条 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三条 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适用本法。
境外的组织、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者为他人针对境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产品、服务等帮助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责任。
第四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坚持精准防治,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群众生活便利。
第五条 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应当依法进行,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
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新业务涉诈风险安全评估。
第七条 有关部门、单位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应当密切协作,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有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等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电信网络诈骗受害群体的分布等特征,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增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
各单位应当加强内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对工作人员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教育;个人应当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意识。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第二章 电信治理
第九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全面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基础电信企业和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应当承担对代理商落实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责任,在协议中明确代理商实名制登记的责任和有关违约处置措施。
第十条 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组织建立电话用户开卡数量核验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并为用户查询名下电话卡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第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监测识别的涉诈异常电话卡用户应当重新进行实名核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有区别的、相应的核验措施。对未按规定核验或者核验未通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限制、暂停有关电话卡功能。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建立物联网卡用户风险评估制度,评估未通过的,不得向其销售物联网卡;严格登记物联网卡用户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限定物联网卡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
单位用户从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物联网卡再将载有物联网卡的设备销售给其他用户的,应当核验和登记用户身份信息,并将销量、存量及用户实名信息传送给号码归属的电信业务经营者。
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物联网卡的使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对存在异常使用情形的,应当采取暂停服务、重新核验身份和使用场景或者其他合同约定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规范真实主叫号码传送和电信线路出租,对改号电话进行封堵拦截和溯源核查。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规范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主叫号码传送,真实、准确向用户提示来电号码所属国家或者地区,对网内和网间虚假主叫、不规范主叫进行识别、拦截。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及时识别、阻断前款规定的非法设备、软件接入网络,并向公安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金融治理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第十六条 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北斗世连指北斗世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行业、北斗产业中做民生通路的一个品牌公司。
作为物联网行业的领航者和北斗产业中做民生通路的一支新秀,北斗世连始终秉承“让世界感受北斗,让北斗造福人类”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自2017年开始便积极布局整个物联网+体系。并在区块链技术和物联网的业务中不断创新和突破,已面向全球各行各业构建应用平台。
基于区块链和物联网技术,北斗世连依托北斗强大的科研实力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资源优势,力争把北斗智慧农业、智慧养老、O2O跨境电商平台、千城万店、大健康产业、消费积分等产业版块,打造成为物联网全生态产业链和服务社企的公共服务平台。
扩展资料:
相关事件:
北斗世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凭借自身专业化的运营、匠心打造的即将上线的物联网平台发展潜力,吸引了美中经贸投资总商会(USCGC)、世界品牌组织(WBO)、世界城市世界企业研究会(WWRA)、欧美亚工商界投资开发联盟(EAAIU)、亚投世界基金管理联盟(AIWFU)、
全球战略经济发展委员会(GSEDC)等机构的关注,并联合向WFBA世界著名品牌大会的推选,北斗世连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国北斗世连”品牌成功入选“2018年度中国著名品牌500强——成长型品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交通在线-北斗世连让区块链与物联网深度结合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网-鼓励成长型企业,WFBA2018年度中国著名品牌500强召开补充颁奖大会
1、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是实现社会善治的过程,政府和社会要各归其位、各担其责。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善于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局面。
2、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管理。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推进守法诚信,既要加强教育,更要强化制度约束,形成守法诚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3、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也是我国的优势。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我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把政府引导和市场力量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为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提供信息化支撑。要善于把运用法治的功能与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国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我国国内风险因素也日益突出。我们要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加快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5、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我们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扩展资料:
创新社会治理让人民更幸福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利益诉求更加多样,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给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带来了新的压力。如何及时发现、有效应对矛盾风险,如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绕不过去的问题。
“在国家整体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社会矛盾呈现新的特点、涌现新的类型,只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突出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而加强这方面的机制建设,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一环。”
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通过构建充分体现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的完备制度体系,在社会矛盾上做减法,在公平正义上做加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创新社会治理,让人民更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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