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大学的专业代码如下:
020301 金融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30101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201 英语
050207 日语
050209 朝鲜语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1201 统计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801 自动化
080803 机器人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0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501 采矿工程(男生)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801 建筑学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120201 工商管理
120203 会计学
120402 行政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扩展资料:
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科技大学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济南校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除部分专业(如采矿工程专业)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且测试成绩合格。我校从联考合格考生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名单,其中,音乐学(器乐方向)仅限二胡、扬琴、竹笛、琵琶、中阮、笙、萨克斯、单簧管、大提琴;音乐学(声乐方向)仅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联考成绩公布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按照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7.综合改革省份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退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全面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强化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功效,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助航工程、爱心捐助、爱心银行和“手拉手”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参考资料: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网-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
1、学校全称:渤海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化学(师范)、环境工程、应用化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职本科)、食品质量与安全、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物理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法语、日语、英语(师范)、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师范)、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环境设计、绘画、美术学(师范)、音乐表演、音乐学(师范)、电子信息工程。
以下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中职本科)、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会计学(中职本科)、金融学、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金融学(中职本科)、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本科)、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中职本科)、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02万平方米(约合2253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7平方米;生师比197;专任教师124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03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6025元;图书2896万册,生均图书1157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9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20101
经济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2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z书
4
030101K
法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法学
4000
5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
6
040104
教育技术学
4年
3-6年
理工
教育学
3500
师范
7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8
040107
小学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3500
师范
9
040201
体育教育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师范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年
3-6年
文史
文学
3500
师范
13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师范
14
050204
法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400
16
050301
新闻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7
060101
历史学
4年
3-6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
18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历史学
4200
19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0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000
21
070201
物理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2
070301
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
23
070302
应用化学
4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24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5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6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7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8
080801
自动化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500
2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0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前二年4800/年后二年16000/年
31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2
080907T
智能科学与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33
081803K
航海技术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4
081804K
轮机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2500
35
082502
环境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36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 3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4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000
38
120201K
工商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000
39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25000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颁发渤海大学毕业z书
42
120601
物流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901K
旅游管理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4
130201
音乐表演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5
130202
音乐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401
美术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师范
49
130402
绘画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0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z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z书;达到渤海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渤海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宿费标准为1000-1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教财20062号文件的要求,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宿费。
3、奖、助学金
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每年4400元/人,二等每年275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
学校设置校长奖学金,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自强自立奖学金,标准为每年5000元/人;另有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各种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助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在全校公示,公示期7天。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外省艺术类各专业的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4)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
外省音乐类招考方向以所在省公布为准。
7、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电话:0416-3400131、0416-3400132
网址:>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