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战从来就没停止过,继首尔半导体发动专利战怒告29家企业后,日亚化在美控告四企侵权,两LED照明厂商在列。专利大棒的杀伤力究竟有多大?面对日益频繁的专利大战,中国企业如何才能更好地应对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事件回顾据悉,日本LED大厂日亚化(Nichia) 已于2016年12月27日在美国东德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四件专利侵权诉讼,分别控告包括液晶电视与LED照明厂商在内的下列被告:
被告
⊙美国LCD电视经销商TTE Technology, Inc.及其母公司TCL MulTImedi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其为中国LCD电视制造商;
⊙美国LCD电视制造商VIZIO, Inc.;
⊙美国LED照明及其他产品零售商Lowe’s Home Center LLC,及其关系企业L G Sourcing, Inc.,其为美国经销商;
⊙美国LED照明设备制造商与经销商Feit Electric Company, Inc.。
日亚化于该等诉讼中主张上述被告侵害其美国专利第9,490,411号,并声请法院核发禁制令,禁止被告贩售及经销侵权产品,同时请求损害赔偿。
日亚化重申,该公司将不遗余力地寻求保护其专利以及其他智慧财产权,并在适当且必要时,于任何国家对侵权者采取法律行动。
相关案例首尔半导体向29企发侵权警告
近日曝出消息,韩国LED首尔半导体株式会社自2016年9月起,以照明、电视等制造厂商为对象,针对全球29家企业发出专利侵权警告。这29家企业包括创维等15家中国大陆企业、AOT荣创公司(下称荣创)等4家中国台湾企业以及Feit等多家欧美企业。
消息一出,立刻在半导体行业引发热议。有专家认为,此次首尔半导体针对众多中国LED企业提起侵权警告,一方面说明中国半导体制造与消费市场发展前景广阔,首尔半导体希望通过专利诉讼,获得可观的专利许可费;另一方面说明近年来中国LED企业对技术研发、专利保护更加重视,首尔半导体意欲通过专利诉讼遏制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
337-TA-947调查案初步裁定科锐获支持
2016年8月2日,科锐宣布该公司已经收到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关337-TA-947(部分LED产品及其同类组件)调查案的初步裁定通知,此次裁定支持科锐对费特电气公司和其亚洲供应商东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侵犯专利和发布虚假广告的控诉。ITC法官的判决结果显示,因侵犯了美国专利号8596819(LED照明产品效率)、美国专利号8628214(LED照明产品效率)、美国专利号7976187(全方位LED照明产品)、美国专利号8766298(LED元器件结构),费特和东贝被裁定违反关税法第337节。另外,费特和东贝在未能达到能源之星标准/或要求的部分产品上粘贴能源之星标签,这一发布虚假和误导性广告的行为被裁定违法。目前预期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6年11月29日对该项调查案作出最终裁决。
道康宁复审保住LED光学封装硅胶专利
2016年8月,道康宁宣布欧洲专利局表示专利字号第EP-1556443号将维持有效。这项专利是道康宁手中智财产品线,高折射(RI)苯基硅光学封装胶技术。据称,这种封装胶能够提供更佳的光输出表现,提升可靠度并兼具其他高亮度LED照明所需的优势。欧洲专利局的决定对道康宁智财布局地位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专利的完整度具有战略重要性,道康宁具备在全球各地的LED生产基地,如美国、日本、韩国以及中国。欧洲专利局于2013年3月27日发布的专利号EP-1556443号是道康宁旗下相当重要的智慧财产权。在发布不久之后,欧洲专利局就收到两个单位提出的反对意见,要求取消该专利。然而,经过欧洲专利局的复审,再加上一些微幅修正,欧洲专利局于2016年6月21日正式提出道康宁的这项专利将会继续维持效力。
珈伟股份LED产品遭美企诉讼未公告
2016年7月11日,美国照明科学集团以珈伟股份一款LED筒灯侵犯其专利为由,将珈伟股份及珈伟科技(美国)有限公司上诉至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申请临时禁令以禁止侵权产品继续进口至美国境内,以及禁止已进口产品继续销售。及后,珈伟股份方面证实了这一消息,针对没有对这项诉讼公告一事,该公司表示,对方所称的专利侵犯依据并不充分,且“诉讼所牵涉的产品金额不大,达不到披露标准,公司判断不会有重大影响。”此前在2013年6月15日,珈伟股份曾公告称,收到美国新泽西州地方法院送达的文书。原告SimonNicholasRichmond称,珈伟股份及子公司的多项产品,侵犯了其一项或多项专利。珈伟股份表示,2013年的诉讼于2016年有了一审判决,对方被判专利无效,但在坚持上诉。这次的情况和2013年有些类似。虽然对方所称的专利侵犯依据并不充分,但万一抗辩依据未获法庭支持,公司会寻求和解,改变产品的工艺方法或者研发类似新产品等来应对。
影响专利大棒,杀伤力有多大?
此前对于首尔半导体此次发出专利诉讼警告的意图,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顾毓波就分析认为,提出专利侵权警告是实现企业专利运营战略、获取专利价值的一种手段。首尔半导体此番通过发出侵权诉讼警告,一方面希望可以限制竞争对手进入LED市场,从而获取高额的垄断利益;另一方面希望胁迫被诉方签署专利许可协议,收取专利许可费或购买其专利资产。如果最终首尔半导体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胜诉,即使与被诉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也有可能获得法院判决的专利侵权赔偿金。
顾毓波认为,近年来,全球半导体行业发展趋缓,唯有中国半导体行业保持快速增长。中国不仅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基地,而且已成为全球半导体消费的主要市场,尤其是在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驾驶等新技术逐步兴起的背景下,大数据处理需求大幅增加必将带来半导体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顾毓波分析指出,从全球LED技术发展格局来看,美国、欧洲、日本和韩国技术较为领先,中国企业进入LED市场时间较短,基础专利相对薄弱,缺乏整体布局,较国际半导体巨头还有一定差距。首尔半导体此次针对中国企业提出专利侵权警告,正是抓住了中国企业的这一短板,谋求以最经济和高效的策略实现其专利价值。
又何止是首尔半导体,随着中国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一些专利公司和行业巨头挥舞着“专利大棒”试图抑制中国企业在国外市场的崛起。对于那些有志于在国外市场有所作为的中国创新企业而言,他们必须勇敢面对并且逾越阻碍他们前行的“专利墙”。
专利大棒杀伤力大
1、禁令、排除令风险大,一旦禁令发出,企业的研发、制造、宣传、渠道和营销等随时可能被“叫停”,声誉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2、赔偿额度极高,一旦一场诉讼失利,数千人一年创造的利润就将付之东流;
3、除了高昂的律师费外,企业内部也需要有专人来处理这些诉讼,这对企业来讲又花钱又花人力又失客户;
4、专利诉讼的最大问题就是它的不确定性,难以确定输赢,或者说肯定输;
5、输家的代价不只是赔钱,更严重的是退市。
事实上,专利诉讼完全可能成为杀手级的竞争工具。国内大企业之间尚无靠专利诉讼一击致胜更多是因为中国本来就还在从以成本控制为核心竞争力的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向创新型制造业转型途中,即使是市场化发展早很多的台湾制造业也还徘徊在代工阶段。可以预见在完成从拼成本到拼设计的跨越后,中国本土企业下一个阶段非常可能进入专利诉讼快速增加的技术竞争。
应对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抱团防御
知识产权的积累是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基础,尤其是在开拓欧美高端市场时,强大的知识产权实力就是入场的门票。随着知识经济及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逐步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是增强知识产权实力的根本性举措。对于国内LED企业来说,最重要、最有效但也是最笨的方法,就是加强研发创新。因为无论是专利收购还是建立产业联盟,都是建立在双方或者多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之上,并不能完全的自主可控。只有研发这一条途径,是可以自主控制的,投入多少,全凭自己。不过,研发的投入并不能立竿见影,回报周期较长,对企业的长远战略部署是个考验。
虽然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发展突飞猛进,但从整体而言,中国企业在专利领域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对于国际竞争规则的理解、应用与国际巨头之间还有差距,现阶段,中国企业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该“抱团”共同应对专利挑战。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顾毓波建议,中国企业一旦遭遇专利诉讼,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可以共同组成应诉团队,对抗专利诉讼风险,这样既有利于减少专利诉讼成本,也可以提高专利诉讼效率,提升在专利许可谈判中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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