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助力下 安防企业正在不断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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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国安防快速发展的近40年,是安防行业从萌芽到茁壮成长的40年。本文将主要回顾安防工作近40年的发展历程,并探讨新时代安防发展的未来。

一、安防产业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茁壮成长

1979年,在改革开放的大幕徐徐拉开之际,公安部下发《关于使用现代科学技术预防刑事犯罪的试行规定》,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就此诞生,并成为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此,在各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我国安全技术防范从小到大、从大到强,在改革的春风下茁壮成长,不断铸就新的辉煌。

(一)公安机关主导安全技术防范发展的阶段。改革开放初期至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社会从静态封闭向动态开放过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入初步探索阶段。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当时的违法犯罪活动进入建国以来的一个高峰期。随着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社会犯罪等活动,安全技术防范在前期萌芽的基础上开始起步。在这期间,计划经济的色彩依然浓重,公安机关完全主导了安全技术防范的发展。技防产品主要由公安机关和军队的研究所或工厂生产,初步形成了产品技术形态和产业链形态。从公安部到地方纷纷成立了技防管理部门,相关的技防标准化组织和部级技防产品、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也完成组建。

(二)公安机关推动安全技术防范发展的阶段。上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社会人、财、物开始呈现较大流动性,社会治安动态化特征凸显,流窜作案态势急剧上升,对相对分散的传统治安防控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入探索建立阶段。在这期间,公安机关通过组织制定法规、政策、标准,实施技防产品、系统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推动建设工作。在各地技防法规、政府规章纷纷出台之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安部也于2000年联合发布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公安部12号令),规范了技防产品的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的应用范围发生巨大变化,已由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独立建设的技防系统,发展到商业、学校、社区、家庭等社会各个方面,小区安全防范、报警网络服务、重点行业联网报警等更高品质的安全服务也逐步建立,一个立体化的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初具雏形。

(三)公安机关引导安全技术防范发展的阶段。本世纪初到党的十八大前,伴着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步伐,社会出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社会治安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大大拓宽,呈现出立体化特点。全国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将各种分散的、本地化的防控措施有机整合起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在这期间,公安机关更多的在于引导市场满足公安业务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而由企业主要承担系统工程建设和服务。各地公安机关围绕平安建设和科技强警战略,将“技术视频防控网”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张网”之一强力推进。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召开等极大促进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快速发展与技术水平的提高,“大安防”的格局已经呈现。进入新世纪,技防应用已从传统的领域逐步扩大到平安城市、数字城市、应急管理等领域,极大地丰富了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的内涵。

从十八大之前的30多年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我国安全技术防范的一些发展特点:一是安全技术防范发展的政策性很强,改革开放国家政策确立之后,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才成为公安工作的组成部分,通过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推动和业务需求的拉动,促进了产业的快速发展。二是安全技术防范发展的技术性很强,技术体系涵盖了入侵探测与防盗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目标识别与控制、实体防护、防爆安检等方面,标准化体系初步形成,先后颁布了43项国家标准、9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三是安全技术防范发展的时代性很强,技防系统的建设覆盖范围,随着社会治安的热点与乱点的变化,逐步从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向社区家庭和一般企事业单位延伸,并向公共区域进行拓展。

二、十八大以来安全技术防范发展实现新的跨越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在2015年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推进思路理念、方法手段、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要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每一个环节都要深入考虑和谋划;要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公共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被置于国家发展战略的全局高度予以部署。面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出的新要求,各地公安机关积极研究如何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防控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系列政策指引、雄厚产业支持、先进技术支撑、强力资金保障等因素下,安全技术防范的应用领域从社会治安进一步拓展到交通出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在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支柱。以前破案靠“脚板”,现在破案靠“天眼”。视频监控已在打击暴力恐怖、刑事犯罪、治安违法案件等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三分之二以上的案件侦查中都用到了视频监控,视频监控在一半以上的已破获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视频监控已经成为继刑侦、技侦、网侦之后公安机关战斗力新的增长点和第四大技术支柱。

二是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核心内容。视频监控是人眼的延伸和增强,通过视频监控可实现全天候的巡查,进一步织密巡防网络,实现相互策应、及时互动,提高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实践证明,视频监控在重大活动安保和治安乱点、重点场所区域管控等工作中,均有效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与效能。

三是成为执法规范化的主要途径。运用视频监控、现场执法记录仪等技术手段,对窗口服务、执法办案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网上督察,可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执法执勤活动,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有效甄别和查证群众执法投诉事项,实现了视频监控和公安执法监督与内部管理的有机结合。同时,视频监控的运用增加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也助推了法治建设的进步。

四是成为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民生的重要方式。各地通过视频监控积极开展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远程监督、散装汽油等重点物品源头管理、道路交通状态和边境重点部位(通道)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同时,主动创新视频图像信息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不断满足群众在证照办理、户口迁移、交通出行、寻找遗失物品、查找走失亲友、开展视频图像报警等方面的需求。

五是成为产业发展壮大的驱动力。安防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生机勃勃的产业。据统计,2017年,安全技术防范行业总产值达到6000亿元,从业人员超过160万。一批骨干企业脱颖而出,在全球安防行业排名第一、第三的企业都来自中国。安防技术创新不断加快,每年都有一大批科研成果问世,自主研发能力大大提升。

纵观安全技术防范走过的40年历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跨越式发展取得的成就,可从中总结出五条成功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实现全面发展。全国公安机关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的各项工作中,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发展,构筑更加完善的公共安全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体现了安全技术防范始终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坚持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道路。

二是始终坚持国家战略,着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各级公安机关胸怀全局、坚定信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始终从国家战略层面去考虑和推动安全技术防范的发展。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中,主动将视频监控融入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此外,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开展供给侧改革、实施质量强国、推进“放管服”等战略部署,不断推广应用更加智能、更高科技含量的技防产品。

三是始终坚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着力实现快速发展。最初,安全技术防范就是为了预防刑事犯罪而产生。之后,安全技术防范依托其自身的社会性、主动性、科学性,很快就成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成为平安中国建设和国家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安全技术防范对公安工作的服务效能进一步显现,已成为提升公安机关履职能力的有效支撑。

四是始终坚持标准引领,着力实现规范发展。安全技术防范相关标准在推进技术创新发展方面起到了引领作用。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和国家推荐性标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以及相关的配套标准,规范、指导了以数以万计的技防系统工程和视频监控建设,为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联网共享、安全使用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五是始终坚持技术驱动,着力实现创新发展。从早期用美军通讯器材零件做出的报警器到当今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应用,无不体现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新技术的渴求、追踪与应用。通过一系列安全技术防范领域重大工程和国家科研项目,实现了有力牵引,拉动了整体提升。涵盖国家、部省、地市等不同层级、方向、特色的安防实验室,逐步完善的专家智库,都为安全技术防范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创新平台。

三、凝心聚力、共克时艰,在新的时代再创新的辉煌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中,表现为人民群众对于安全的需求更为迫切、要求更高。人民群众已经不再满足于自身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而是更加关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已经不再满足于现实的、一时的安全和稳定,而是更期盼有预期、更可持久的安全和稳定。

从国际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由大国走向强国的关键阶段。经济形势上,我国正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受国际上单边主义抬头等的影响,经济上行面临压力,引发的社会矛盾在某些领域集中凸显,社会安全风险加大。从公安工作形势来看,我国反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扫黑除恶任务非常艰巨,刑事犯罪频发的态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同时,全球正处于现代科技代际跃升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新突破不断开辟科技发展的新前沿新方向,新兴产业快速成长。

当前,中央已经作出一系列规划部署,政策法律支撑以及资金保障上力度空前,不少地方的党委、政府纷纷将视频监控建设列为民生工程,并将其确定为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督办项目。尽管中美经贸摩擦将对我国产生长期影响,国际上先进技术、关键技术也越来越难以获得,国家对于部分投资模式和项目进行限制和严控。但总体来说,我国安防产业和技术发展上已经具备相当基础,在国家拉动内需启动一批重大建设的背景下依然会带动相关安防项目的实施。要准确把握形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力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各项工作在新时代再创新辉煌。

当前,技防工作在发展中还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从工作层面看,技防网络覆盖的领域还有空白;从技术层面看,以视频监控摄像机为代表的信息前端采集设备部署的规范化还没有完全解决;从制度层面看,还没有一部国家层面的法规为依托。因此,新时代的技防工作应当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六个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贯彻赵克志部长多次讲话精神,采取“双轮推进方式”。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更广泛、更深入地吸收现代科技的力量,以科技为引擎,大力发展智慧技防;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切实加强标准制修订,积极推动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认证,全面健全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体系。

(一)强化建设、着力创新,全力推动安防工作再上台阶。

一是以“雪亮工程”为牵引,持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雪亮工程”是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雪亮工程”建设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被纳入“十三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规划,要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全力推动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统筹利用各种资源,充分考虑已有点位、网络设施、管理平台等基础条件,科学开展前端点位布设和软硬件配备,进一步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补点扩面,加强智能前端的规划建设,为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融入公安大数据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我们应该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力争主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当前,公安部党委已经做出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的决策部署。视频大数据是公安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突出视频图像在公安大数据中的基础地位,加强视频图像信息的整合共享、综合利用,充分运用包括图像识别在内的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视频图像解析,为公安大数据提供鲜活、海量的结构化数据来源,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包括视频图像在内的所有技防数据与公安业务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入挖掘技防数据资源的潜力和价值。

三是积极探索智慧技防建设。当前,人工智能发展如火如荼。人工智能技术最先在视频监控上取得突破并因此被广泛应用,为公安智能化建设提供了范例和样本,要进一步推进先行,加强智能应用的普及和深化,继续引领公安智能化建设的潮头。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也要全面依托智能的翅膀,打造新一代的智慧安全技术防范,要在创新开展智能化应用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释放警力,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未来,安全技术防范将通过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与联网报警等传统技防手段的融合,实现更广泛的感知社会信息,更深入的挖掘数据价值,更智能的识别安全风险,更快捷的发出行动情报,进一步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

(二)法律支撑、标准引领,全面实现安防工作规范发展。

一是全力推动《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早日出台。当前,长期困扰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缺少必要的、直接的国家法律法规的支撑。经过多年的努力,在安全技术防范进入到视频时代后,为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安部与司法部研究起草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制定该条例将有利于规范重点公共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联网和信息使用,推进视频图像网络安全、数据保护和个人隐私保护,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奠定坚实基础。该条例已被列入国务院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公安部科信局正在会同司法部有关部门按立法程序加紧推进,有望不久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同时,推动将该条例制定纳入《反恐怖主义法》配套法规建设范畴,实现与《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法律的衔接。

二是加强标准制修订,不断完善技术支撑。标准规范和引领,始终是保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之一。公安部会同原中央综治办、国家发改委、国家标准委编制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联网共享应用标准体系》,规划提出三大类24项重点国家标准的编制任务。要按照任务进度,全力做好相关标准制定工作,确保标准体系中的急用标准于2018年编制完成,其它优先级别高的于2019年底前完成。要加强GA/T 1399(《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GA/T 1400(《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等系列标准以及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 28181-2016)、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50348-2018)、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 35114-2017)等标准的宣贯,加大这些标准的执行力度。要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工作,通过系统的标准培训,对重点标准进行逐条解读,加强认识和理解,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积极推动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自愿认证。2016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核发”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减小审批制度取消后对技防产品特别是技防工程建设质量带来的影响,公安部科信局认真贯彻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神,积极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明确了加快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将技防产品纳入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自愿性认证(GA认证)的工作思路。2018年以来,结合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宣贯28181、35114标准的需要,科信局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在“统一认证实施规则、统一认证标准、统一认证程序、统一认证证书格式和认证标志基本式样”要求下,批准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两个认证机构先行开展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的自愿性认证工作。下一步,科信局将通过定期发布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自愿性认证结果通报、加强行业监督抽查、引导行业协会宣传推荐等形式,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产品自愿性认证结果的采信工作。各地要积极领会和认真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神,及时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主动作为,切实在技防管理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结语

我国安防行业伴随着改革开放走过了艰难而辉煌的历程,拥有良好的机遇和光明的前景。各级公安机关应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践行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新时代,树立前瞻性思维,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为实现更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而开拓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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