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嘉博创表示,鉴于公司已失去对嘉华信息的实际控制,拟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方面是因为中嘉博创想要扩充业务范围,试图通过收购当初如日中天的嘉华信息,来实现业务上的多元化。
破案了。ST中嘉6月9日公告,公司于近期就子公司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嘉华信息”)原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刘英魁、嘉华信息总经理陈枫涉嫌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报案。
2022年6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公司被挪用资金一案,公安机关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
由于公司已经在2021年度对嘉华信息计提了扣除预计可收回金额外的全部损失,该案件结果不会对公司产生新的损失。
ST中嘉表示,公司于2018年11月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暨向涉案当事人之一刘英魁以及两家机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嘉华信息100%股权事项,交易对价为14.8亿元。
后ST中嘉对嘉华信息的控制还算顺利,直至2020年,嘉华信息业绩大幅下滑,未能完成当年业绩承诺。虽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或调整方案进行多次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意见。
随即相关交易对方就双方于2018年3月2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引起的争议发起仲裁,
且通过系列行为使嘉华信息拒绝ST中嘉内审、抗拒ST中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最终,ST中嘉确认已从事实上对嘉华信息失去控制。
嘉华信息。1、中嘉博创因无法获取嘉华信息完整财务资料,无法对其实施现场审计,同时公司也无法掌握嘉华信息实际经营情况、资产状况及潜在风险等信息,事实上已对嘉华信息失去控制的原因降低了胜诉的几率。
2、因中嘉博创扰乱嘉华信息生产经营,至少造成嘉华信息股权价值贬损79310.62万元,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相关规定,因本案而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以及因仲裁中的保全而发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应当由被申请人(嘉华信息)承担。因此嘉华信息的胜诉的几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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