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第220条规定:“ 单位犯本节第213条至第219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拉责任人员,依照本节中该条的规定处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3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20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不管是不是法律途径,处理的时候都会考虑如下几个因素:\x0d\x0a \x0d\x0a1、造成的后果:比如直接损失还是 预估损失,或者是机会成本损失等等,可以做一个市价预估\x0d\x0a2、泄露的信息性质归属:比如这种信息是不是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啊,是不是有版权性啊\x0d\x0a3、泄露的方式: 个人的有意还是无意,公司管理的流程漏洞啊 等等\x0d\x0a \x0d\x0a以上可以核定某个人在信息泄露这个事情上的职责大小。\x0d\x0a \x0d\x0a假设是某个人泄露的,他的领导也负有一定责任。\x0d\x0a \x0d\x0a处理方式多种多样,根据以上3点的不同,主流方式如下:\x0d\x0a1、经济上的处罚:赔钱或减少薪水支付或增加劳动时间或减少分红\x0d\x0a2、职位上的处罚:降职,调岗,延长试用期 \x0d\x0a\x0d\x0a(另外:根据目前碰到的很多所谓泄密的事情,大部分其实是由于公司自身管理不善,没有完善制度和流程,完全是人为原因造成,最后员工顶罪,这也是通常的所谓泄密本因。因为很多公司并没有事先规定哪些是秘密,哪些泄露了如何事先预防,预先计算罚款或法律途径)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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