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条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一)致使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影剧院、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秩序混乱,或者采取紧急疏散措施的
(二)影响航空器、列车、船舶等大型客运交通工具正常运行的
(三)致使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厂矿企业等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断的
(四)造成行政村或者社区居民生活秩序严重混乱的
(五)致使公安、武警、消防、卫生检疫等职能部门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
(六)其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法律分析】:传播20个以上构成犯罪。恶意传播视频行为有可能触犯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恶意传播视频会触犯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频内容含有暴力血腥恐怖色彩的,有可能触犯刑法中“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以牟利为目的,有可能触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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