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简介
一:走进面向对象
二:类和对象
三:创建类与生成实例
四:constructor 构造函数
五:类中添加共有方法
六:类继承 extends
七:super关键字
7.1 构造函数内的 super 使用
7.2 super 调用父类的普通方法
八:类中 this 的指向
如果我们在类方法中需要用到构造函数中的 this 指向怎么办?
ES6简介:ES6 是 JavaScript 语言的下一代标准,全称ECMAScript 6.0,ECMAScript 是JavaScript语言的国际标准,JavaScript是ECMAScript的实现,ES6 使得 JavaScript 语言可以用来编写复杂的大型应用程序,成为企业级开发语言。
一:走进面向对象
学过编程语言例如C++,Java等等的小伙伴都或多或少接触到过面向对象 ,也都明白面向对象(OOP)和面向过程(POP)各自的优劣,下面卡卡西先带大家回顾一下二者各自的优劣
面向过程(POP):
优点:性能较面向对象而言更高,适用于与硬件联系紧密的 *** 作,如单片机等缺点:不易维护,不易拓展,不易复用
面向对象(OOP):
优点:由于面向对象有封装,继承,多态等特性,导致其更易维护,易拓展,易复用缺点:性能相较于面向过程低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就是:抽取事物的公共属性公共方法封装成一个类,然后对类进行实例化,例如我们生产手机,我们先将手机公共的属性方法例如打电话,发短信封装为一个类,在实际生产时我们只需要实例化生成手机即可
总而言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面向对象与面向过程,面向过程是一份鸡汤排骨面,而面向对象是一份清汤面,想让其成为鸡汤排骨面就放入鸡汤排骨,想让其称为番茄面就放入番茄,,是不是更好理解了呢?
二:类和对象
在 Java Script 中,万物皆为对象,对象是一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一个字符串,一个数组......万物皆为对象
对象有如下特点:
对象由一系列属性和方法构成对象的属性即对象拥有的特征,专用名词为属性对象的方法即对象拥有的行为,专用名词为方法
类有如下特点:
类是ES6中新增的概念,可以使用class声明类,再用该类实例化对象
类抽象了对象的公共部分,例如手机都有打电话发短信功能,那我们就可以创建一个类,里面的方法为打电话发短信,我们生产手机时生产哪个牌子的就用该类实例化一个对象即可对象是特指的某一个对象,而类是泛指的
三:创建类与生成实例
此版块我们学习创建类与对象的实例化
基本书写格式:(此处举例类名为 Animal)
//创建类
class Animal {
........
}
//实例化对象dog
var dog=new Animal()
注意点: 类名最好首字母大写!!类名后直接跟花括号,不需要加小括号实例化对象必须使用关键字new 实例化对象要加小括号要先有了类,才能对象实例化,因为在es6中没有变量提升
四:constructor 构造函数
constructor 是类的默认构造函数,用于传参并返回给实例对象,在使用new生成实例对象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在类中明确写出该方法,则系统也会默认创建一个该方法
基本书写格式:(以参数为uname为例)
constructor (uname){
this.uname=uname;
}
传参过程:
第一步:在 new 实例化对象时就会调用 constructor 构造函数,并把参数 '旺财' 传递给构造函数的参数 uname第二步:于是 uname 就把旺财传递给了 this.uname第三步:this 指向的就是创建好的实例化对象,于是对象 dog 就有了 uname=旺财
注意点: 类内的方法不需要加 function类内的共有属性和方法的使用一定要在前面加 this(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五:类中添加共有方法
类中不止只会有constructor构造函数,还会有普通的共有方法
基本书写格式:
eat( ){
......
}
注意点: 可以有参可以无参类中的多个方法之间不需要逗号分隔类中的方法不需要加 function
六:类继承 extends
面向对象三大特点:封装,继承,多态,这里我们讲解继承,继承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子类可以调用父类中的内容
继承书写格式:(此处举例子类继承父类)
class Son extends Father{
......
}
对于有传参情况的,可能需要用到super关键字,下一个内容将讲到
七:super关键字
super() 作为函数调用时就代表父类的构造函数,ES6要求子类构造函数必须执行super()
7.1 构造函数内的 super 使用在开始讲解super前我们先看一个报错案例:
例如我们要调用父类的加法函数,但是在子类实例化传参
报错原因分析:
第一步:我们实例化了对象son1,new的同时会调用son类的构造函数,并把参数1和5传递给子类的构造函数中,子类构造函数中的this指向对象son1第二步:而对象son1调用父类sum函数时,sum中的this.x与this.x指向的是父类的构造函数中的值,所以会报错
2. 使用 super关键字 更正错误
只需要将子类构造函数内加入super()关键字并传参进去即可,实际内部产生了以下步骤:
第一步:实例化传参给子类构造函数,构造函数内的函数会自动调用,于是调用了super方法第二步:子类构造函数内的值传递给了super(),super实际上为调用父类构造函数,于是参数传递给了父类构造函数第三步:父类sum方法的this指向的是父类构造函数内的值,而此时已经通过super传入了值,故不会再报错
构造函数内使用super注意点: super 必须放在子类的 this 之前
7.2 super 调用父类的普通方法在继承中调用普通方法,我们要记住一个 就近原则 ,那就是在继承中调用一个方法时,要先看子类自身有没有该方法,如果子类自身有而父类没有,就调用子类自身的,如果子类自身没有而父类有,就调用父类,如果都有,就会默认调用子类的,父类的则可以使用super调用
格式:super . 方法 下面我们举例继承中父子同名的方法的调用:这样就做到了即调用了父类的也调用了子类的同名方法
八:类中 this 的指向
类中的this指向问题:
constructor 中的 this 指向的是创建的实例对象类的方法中的 this 指向的是方法的调用者
那如果我们在类方法中需要用到构造函数中的 this 指向怎么办?例如这种情况:
我们按下按钮后得到了 undefined,这是因为,由于是按钮调用了类内的方法 eat,所以 eat内的 this 指向的是这个按钮 btn,而不是实例化对象,由于按钮 btn 没有 uname 属性,所以输出了 undefined
解决方案:由于我们需要得到指向实例化对象的 this,所以我们需要得到构造函数内的 this,故而只需要将构造函数内的 this 赋值给一个变量,在类方法内调用时不再用 this 指明,而用赋值了指向实例化对象的变量即可解决
问题解决!
创作不易,给个三连支持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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