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品的销售额百分比怎么算

菜品的销售额百分比怎么算,第1张

要看你对该项指标的要求,通过计算(对比)达到一个怎样的效果例如:菜品的销售额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菜品的销售额/营业总收入x100% 菜品的销售额占餐饮收入比例=菜品的销售额/餐饮总收入x100%

①先将价格增减百分数转化为个体价格指数。然后以销售额为权,用调和平均法计算指数。便可求出商品的价格总指数 。
②下列例题可以让我们清晰的看到由价格变动而影响的商品销售额:商品销售额(万元) 价格变动率%。基期 报告期;甲 500 650 2; 乙 200 200 -5; 丙 1000 1200 10; 求三种商品价格总指数和销售量总指数解答:先求各价格指数,上面也已经给出了!甲102%,乙95%,丙110%;这样就可以求价格总指数=(650+200+1200)/(650/102%+200/95%+1200/110%)=2050/193869=10574%,三种商品的价格总体比基期上升了574%,绝对额=2050-193869=11131万元, 先求销售指数,甲=650/500=130%,乙=200/200=100%,丙=1200/1000=120%,这样就可以求销售总指数了=(500130%+200100%+1000120%)/(500+200+1000)=12058%,额外的,也可以直接用报告期/基期=(650+500+1200)/(500+200+1000)计算。销售额变动绝对数=(650+500+1200)-(500+200+1000)=350万元。
③某商场三种商品销售量和价格资料中你可以根据所给的资料来进行计算,由于价格变动对销售额产生影响,可以得出价格变动使销售额增长404%,增加23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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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统计学是通过搜索、整理、分析、描述数据等手段,以达到推断所测对象的本质,甚至预测对象未来的一门综合性科学。统计学用到了大量的数学及其它学科的专业知识,其应用范围几乎覆盖了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
②、影响销售额的两大因素:客流量、客单价,这和销售额的计算公式息息相关,销售额=客流量x客单价,影响客流量的两大因素:进店人数、成交率;影响客单价的两大因素:客品数、品单价。
③、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从购买或接受应税劳务方或服务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以及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价外费用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价外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100/(1-04)=1667(销售价) 验算:(1667-100)/1667100=40%

销售额计算的公式如下:

1、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2、 含税的销售额=销售额(1+税率)

销售额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即销售方的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不包括在内:

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a、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b、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④纳税人代行政部门收取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

a、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b、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取款项全部上缴财政。

⑤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消费税税金。由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急症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扩展资料:

企业的产品,要有好的销售额,首先一定要做好产品自身,产品的质量是最关键的一点,一款连质量都无法保证的产品是不会获得用户青睐的,即便是一时风靡,但是却断了所有退路,如曾经风光一时的三鹿。所以说,要想提升销售额,一定要严把质量关。

卖出去产品,并不是企业销售的结束,或者说,仅仅只是销售的开始。一款好的产品,不仅体现在过硬的品质上,更体现在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上。售后服务做到位,用户的口碑好了,就会为你带来更多的用户,这也算是一种小范围的口碑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销售额

可以先求各价格指数,再通过公式求总指数。例如,甲102%,乙95%,丙110%。这样就可以求价格总指数=(650+200+1200)/(650/102%+200/95%+1200/110%)=2050/193869=10574%,三种商品的价格总体比基期上升了574%,绝对额=2050-193869=11131万元先求销售指数,甲=650/500=130%,乙=200/200=100%,丙=1200/1000=120%,这样就可以求销售总指数了=(500130%+200100%+1000120%)/(500+200+1000)=12058%,额外的,也可以直接用报告期/基期=(650+500+1200)/(500+200+1000),计算销售额变动绝对数=(650+500+1200)-(500+200+1000)=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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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销售量指数亦称“商品销售量总指数”,是一种数量指标指数,是反映多种商品销售量综合变动的总指数。三种商品的计量单位和使用价格都不同,因此不能直接相加取得两个时期的销售总量,这种不能直接加总对比的现象,称为不同度量现象。因此,编制商品销售量指数必须解决的问题是确定同度量因素,使复杂现象总体中不能直接加总的量过渡到能直接加总。如果将各种商品的销售量分别乘上它们的销售价格,成为销售额,这就便各种商品由不同的使用价值形态转化为同质异量的价值总量,即 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额 q×p = qp,在这里,销售价格为同度量因素,销售量为指数化因素,商品的销售额相加便得到销售总额(∑qp)。
二、同度量因素是指在总指数计算时,为了解决总体的构成单位及其数量特征不能直接加总(即不能同度量)的问题,而使用的一个媒介因素或转化因素。其作用是:同度量作用,即使得不能加总的量过渡到可以加总; 权数作用,即在形成总指数的过程中对总指数的大小有权衡轻重的作用。指数化因素是指数所要反映、研究的总体在某一方面的数量特征的因素。要反映复杂现象总体中指数化因素的变动,就需要将相应的同度量因素固定在同一时期。同度量因素所属时期有基期和报告期,不同时期的同度量因素,其数值是不同的。要反映销售量的总的变动,就必须使用同一时期的同度量因素,即假定不同时期的商品销售额是按照同一时期的销售价格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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