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返工流程步骤

成品返工流程步骤,第1张

成品返工的流程是什么,成品返工的步骤有哪些。成品返工的条件有哪些。我给大家整理了关于成品返工流程,希望你们喜欢!

成品返工流程

1、目的

为有效的控制不合格品的返工/返修作业,使返工/返修作业更加顺畅,以达对返工/返修品质量的控制,特编制此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生产部门因不符合品质要求的在制品、半成品及成品的返工/返修作业,以及客户返修品的处理。

3、内场规定细则

3.1内场在制品的返工作业

3.1.1 QC在过程检验中,发现在制品未达品质要求,首先将不合格品隔离,交由生产主管确认后,由主管安排相关人员按相关工艺要求进行返工返修作业。

3.1.2 QC需对返工返修过程进行巡检,并对返工返修后的成品进行全检,以判断返工返修后的在制品是否达到品质要求。

3.1.3生产主管需对在制品返工工时进行统计。

3.2成品的返工返修作业

3.2.1 QC在成品检验中,发现成品未达品质要求,首先将不合格品隔离,然后开具不合格通知单,交由生产主管确认后,由主管安排相关人员按相关工艺要求进行返工返修作业。

3.2.2成品返工返修完成后,由生产部重新提交品质部。

3.2.3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提交入库。

3.3已入库半成品的返工作业

3.3.1已入库半成品因设计缺陷需重新更改的,由设计部门出具更改单,生产部门则应根据更改单要求将半成品出库,由生产主管安排相关人员按相关工艺要求进行返工。

3.3.2半成品返工完成后,由生产部重新提交品质部检验。

3.3.3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重新提交入库。

产品的返工的条件

1.车间零头产品,经质量控制室按“取样管理规程”取样检验,其主要质量指标(微生物限度、

活性物质含量)达到该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经质量部经理进行风险评估后批准放行。该批零头产品

可以回收进行返工。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零头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

期。其检验记录收归批档案,放行单附于生产记录中。

2.对退货进行回收处理的,回收后的产品必须符合该产品的质量标准,经质量部经理进行风险评估后批准,该批回收产品可以进行返工并遵守上条的要求。

3.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遵守上两条的规定才可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4.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是否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

程序:

生产部经理依据质量部签发的放行批准,对需要进行返工的产品下发“返工通知单”,包括:返工时间、 *** 作方法、返工品名称、批号及数量等。

1.车间接到返工加工指令后,安排 *** 作人员进行清场,现场监控员签发“流转证”、发放“生产准许证”。

2. *** 作人员到中间站领取需返工的产品,交接双方在相应的交接记录上签字,一联存于中间站,另一联附于加工记录背面。

3.按加工产品的工艺规程的相应工序进行返工处理。

4.在现场监控员监督下进行, *** 作过程中出现偏差按《生产过程偏差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5.按《生产记录管理规程》规定及时、真实填写返工记录。

数控车床怎么返工 返螺纹:

控车床上返修螺纹的具体步骤如下:

1.将刀尖用手动运行停在x35,z5的位置上,将×,z置零.[置零后的实际刀具位置比程序位置后退了5mm,运行程序时是不切削工件的]

2.用车床最低速档自动运行一次车罗纹的程序,在运行中观察刀具是否对应在原罗纹的凹槽上,这时刀具只在工件×30的外面空行.[一般是对不上的,你主要观察它偏了多少,比如z轴偏左了1mm.]

3.待程序完成后,刀尖走回原点x30,z5.转手动移z轴将刀尖置于z6的位置上,z轴置零.[这里的x30是数控显示值,实际刀尖在x35]

4.继续自动运行车罗纹程序[低速],这一次可能z轴向位置巳经对正原来工件的凹槽了,但x向还未切削到工件.

5.待程序完成后,刀尖走回原点x30,z5[由于上次的置零,z轴已经是程序中的零点了].手动行进改刀尖位置到x27[这时刀尖实际位置是x32],x轴置零.

6.继续自动运行车罗纹程序[低速],这一次可以看到切削工件了,虽然切削不多,但可以看到整个过程是否还需调整.程序完成后,刀具归零点显示x30,z5.[实际刀具座标是x32,z5]到下一步.

7.如上一步不需凋整,就将x轴向前手动走到实际x30的位置,[将x轴显示的30走到x28],置零.

8.将车床调回正常速度,运行一次车罗纹程序.工作完成。

条件:

1.车间零头产品,经质量控制室按“取样管理规程”取样检验,其主要质量指标(微生物限度、活性物质含量)达到该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经质量部经理进行风险评估后批准放行。该批零头产品可以回收进行返工。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零头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有效期。其检验记录收归批档案,放行单附于生产记录中。

2.对退货进行回收处理的,回收后的产品必须符合该产品的质量标准,经质量部经理进行风险评估后批准,该批回收产品可以进行返工并遵守上条的要求。

3.制剂产品不得进行重新加工。不合格的制剂中间产品、待包装品和成品一般不得进行返工。只有不影响产品质量、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且遵守上两条的规定才可进行返工处理,返工应当有相应记录。

4.对返工或重新加工或回收合并后生产的成品,质量管理部门应当考虑是否进行额外相关项目的检验和稳定性考察.程序:生产部经理依据质量部签发的放行批准,对需要进行返工的产品下发“返工通知单”,包括:返工时间、 *** 作方法、返工品名称、批号及数量等。1.车间接到返工加工指令后,安排 *** 作人员进行清场,现场监控员签发“流转证”、发放“生产准许证”。2. *** 作人员到中间站领取需返工的产品,交接双方在相应的交接记录上签字,一联存于中间站,另一联附于加工记录背面。3.按加工产品的工艺规程的相应工序进行返工处理。4.在现场监控员监督下进行, *** 作过程中出现偏差按《生产过程偏差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5.按《生产记录管理规程》规定及时、真实填写返工记录。

6.返工的产品由质量部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并根据《成品放行标准 *** 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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