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流程

建设工程流程,第1张

建设工程流程是:

1、第一个阶段,策划决策。

需要策划以及决策的工作,涵盖两项,分别是编报项目建议书,以及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编报项目建议书,是为了在这个区域内,推荐项目的详细内容。制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为了在建议书审核通过之后再做,关键是在技术以及经济,这两个方面展开分析,进行论证。

2、第二个阶段,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要设计师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测,如果项目很复杂,还要进行初勘以及详勘。二是在勘察完毕之后,开始进行初步设计。

3、第三个阶段,建设准备。

这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繁杂,涵盖组建项目法人,以及组织项目中会用到的设备、材料,还有办理相关工程项目的监督手续等。因为各个地区相关规定不一样,所以要先对当地具体情况进行了解,确认具备开工条件,然后再由建设单位提出开工申请,开启施工安装新阶段。

4、第四个阶段,施工。

开工时间是首次破土开槽时,如果不用破土开槽,就根据进行的首项土石方工作时间,作为标准。

5、第五个阶段,生产准备。

这个阶段就是招聘相关人员,组织培训,购买材料,制定规章制度之类的了。

6、第六个阶段,竣工验收以及考核评价。

这个阶段是最后一个阶段,建设单位要提交相关竣工验收报告书,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然后再编制决算书,项目就可以进行了。

建设工程的范围:

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

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先测量放线,打定位桩和高程控制桩。然后是基础开挖,基础施工,基础施工完毕后进行回填。主体结构施工。在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后要分别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主体结构验收后就可以进行装饰装修施工,在装饰施工同时进行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等分部工程施工。最后就是组织竣工验收。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的一切活动虽然属于国民经济的特定领域(与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相对而言),却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息息相关,影响到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水平。因此,一切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向、工程规模、区域布置等重大问题上必须按照各个时期的经济建设方针,服从国家长远规划。

国家和地区的各级主管部门对于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资金筹集、物资分配以及涉外事宜等重要方面要实行有效的宏观控制。根据权限划分为国家、部门和地区(即各省、市、自治区)三级管理。这些管理的内容构成了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

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

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 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 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 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 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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