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一、
会计电算化管理是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推动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会计信息处理和存储的合法、安全、准确、可靠,根据>和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以及广州市财政局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是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加强财务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各单位要把会计电算化作为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要工作来抓。
三、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电算化 *** 作水平,使一部分会计人员能够负责会计软件的维护,并培养部分会计人员逐步掌握会计电算化数据分析工作。
四、讲求效益,处理好及时更新技术设备与勤俭节约的关系,既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和先进设备,也不忽视技术的发展趋势,造成设备过快陈旧过时。
五、统一应用财务管理软件。为适应财务管理网络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要,我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统一采用“金蝶k3系统”作为财务管理软件。并为以后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联网做好准备工作,逐步建立以会计电算化为核心的集团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会计电算化在经营管理中的作。
第二章 替代手工记账验收条件
一、
采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会计软件输入会计数据,由电子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资料。替代手工记账是会计电算化的基本目标。
二、集团公司获得市财政局授权成立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自行验收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会计电算化工作并报市财局会计处批准。
三、替代手工记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配备了“金蝶k3系统”财务软件、相应的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空调设备;
2、
配备了相应的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资格,使用网络财务软件单位必须至少具备一名以上会计电算化中级维护员;
3、 执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4、
“金蝶k3系统”(下称k3系统)与原总公司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以下称旧软件)或手工帐表(未电算化单位)并行3个月以上,且新旧核算软件的结果数据相一致;如果新旧软件核算结果不一致,并且不一致原因不属人为错误,可由专人查明原因,并向验收小组提供书面报告;
5、 新旧软件并行期间,新旧软件所有核算结果会计资料都必须装订成册,作为会计档案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6、 记账凭证类别使用统一记账凭证,以适应会计电算化工作的需要;
7、 提前一周填写广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规定的标准格式申请表向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验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一、 建立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
二、会计电算化岗位可设电算主管、软件 *** 作员、审核员、电算维护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分析员和出纳岗位、档案管理员。
1、 电算主管:全面负责集团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制订电算化发展规划、总体方案及 *** 作人员的权限控制;
2、
软件录入员:编制记账凭证,并负责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进行部分会计数据处理工作,要求达到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培训的水平;
3、
审核员: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 *** 作会计软件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4、
电算维护员: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对软件所需的维护和升级负责同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络;对财务部门无法解决的硬件问题负责同计算机中心联系;
5、 电算审查员:负责监督计算机及财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此岗位由计算机中心和审计室有关人员兼任;
6、 数据分析员:负责对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分析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7、 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
8、 档案管理员:负责财务软件和会计资料档案的管理。
三、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交叉设置各岗位,但要保持相对稳定。出纳只能使用“现金管理”模块,录入员和审核员必须分设。
第四章 会计电算化 *** 作管理制度
一、 明确规定上机 *** 作人员对财务软件的 *** 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 *** 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杜绝未经授权人员 *** 作财务软件;
二、 *** 作人员离开机房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财务软件;
三、凡需要修改财务软件,必须书面提出修改理由、修改内容,报集团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向金蝶公司协商;
四、一切修改 *** 作必须在界面菜单下 *** 作,严禁擅自打开数据库强行修改。
五、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机内凭证,系统不提供修改功能。发现已经录入并审核通过或已登帐的记账凭证有误时,只能采用留有痕迹的修改。
第五章 计算机硬件管理制度
一、
计算机硬件及机房网络设备由具有电脑硬件基础知识的程序员负责管理,集团公司电脑室设兼职计算机病毒监察员对整个集团公司的计算机病毒进行监测。
二、
计算机房工作时必须自觉保持清洁,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物品(尤其是对电脑正常工作有害的物品及易燃物品)带入电脑机房。严禁在电脑机房内吸烟。严禁随意拔插电脑机房的电源设备。
三、 电脑机房必须配备空调设备,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环境。
四、
上机前应首先检查电源和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经过电算维护员检查认可、才能使用。尤其是在计算机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时,不得随意自行检修,应及时报告电脑室,等候检修。
五、 限定服务器 *** 作权,不得随意改变服务器的设置。
六、 遇到突发性停电时,应立即退出系统、关机、关电源;
七、 下班前,必须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已关好,关切断所有电源。
第六章 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软件必须有独立的硬盘或子目录。不得与其他软件混淆放置;
二、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电算维护员在确认有关数据已作备份后,可进行排除障碍的有关措施;如无法解决,可根据情况通知计算机中心或金蝶公司有关人员,寻求解决办法;
三、软件 *** 作员根据审核通过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打印,附上原始凭证并经审核员进行二次审核正确后存放保管,以备装订存档;
四、每次输入的会计凭证都必须备份存盘,月底结账后即应把当月会计数据备份入磁盘或光盘中储存管理;
五、科目汇总可以分期或按月进行,其中,八栏式本期科目汇总表可替代总账账簿使用;
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打印;其他账簿每年打印两次:第一次在上半年结束后30天内打印;第二次在年度结束后45天内打印。根据实际情况,发生业务少的,可满页打印,但应保证每年至少打印一次。
七、会计报表的编制、打印输出要根据财务制度的规定设置公式编制。各种报表需经软件 *** 作员、审核员、电算主管签章确认后方为正式报表。报表必须通过设定取数公式编制,不得用非正常手段进行填制;报表的数据必须与结账结果相符,表内表间数据的勾稽关系必须正确无误,取数公式一经设定,必须保持不变,如需修改,需保存书面报告。
八、输出数据未经本单位财务主管许可,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和外借。
九、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修改;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一份存放档案室,一份存放财务部;
十、对正在使用的应用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必须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由电算维护员办理审批手续,经过电算主管和计算机中心有关负责人同意后,由电算主管、电算维护员、计算机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并要求软件供应商协同 *** 作;
十一、为防止外来病毒感染,在未进行有效病毒检测前,任何人不得使用外来磁盘在会计核算用电脑上进行任何 *** 作。不得随意将会计用磁盘在其他电脑上 *** 作。
十二、会计档案包括会计资料和会计软件。存档的会计档案,要每年进行检查、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第七章 附则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正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在执行时如与上级有关财务制度和会计电算化规定有出入,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三、本制度自通过验收之日起执行。
劳动保护的三大措施如下:
1、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2、设置劳动保护国家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执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作业规程的情况。
3、加强劳动保护科学研究,为制定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卫生技术标准提供科学依据,为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拟定相应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研制监测仪器设备。
劳动保护主要内容分为两类:
1、劳动安全保护
安全技术规程的要包括:①机器设备的安全;②电气设备的安全;③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④建筑工程的安全;⑤交通道路的安全。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2、劳动卫生保护
法律、法规都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卫生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防止粉尘危害;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噪声和强光的刺激;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通风和照明;个人保护用品的供给。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劳动卫生规程达到劳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新产品开发管理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在进行产品开发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的工作包括:1.调查国内市场和重要用户以及国际重点市场同类产品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2.以国内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三名以及国际名牌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产品的质量、价格、市场及使用情况。3.广泛收集国内外有关情报和专刊,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
第二条 可行性分析的工作有:1.论证该类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产品具备的技术优势。3.论证发展该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第三条 制定产品发展规划:由研究所提出草拟规划,经公司总工程办公室初步审查,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缜密研究,定稿后报公司批准,由计划科下达执行。
第四条 产品开发研究所的主要职责是:1.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研究,促进产品的升级换代,预测企业的盈亏,为企业提供产品生产的科学依据。2.开展对产品升级换代具有决定意义的基础科学研究、重大工艺改革、重大专用设备和测试仪器的研究。3�开展那些对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新材料研究。
二、新产品试制工作规定
第五条 新产品试制是在产品按科学程序完成“三段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是正式投入批生产的前期工作,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两个阶段。
第六条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装,由试制车间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试验,以考查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研究所内进行。
第七条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工艺性,进一步校正和审验设计图纸。此阶段以研究所为主,由工艺室负责技术文件和工具设计,试制工作部分转移到生产车间进行。第八条 在样品试制小批试制结束后,应分别对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按ZH0001—83标准要求编制下列文件:1.试制总结;2.型式试验报告;3.试用(运行)报告。
三、新产品试制工作程序
第九条 进行新产品简单工艺设计:根据新产品任务书,安排利用厂房、面积、设备、测试条件等设想和简略工艺流程。
第十条 进行工艺分析:根据产品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做出材料改制,元件改装,选配复杂自制件加工等几项工艺分析。
第十一条 进行产品生产图的工艺性审查。
第十二条 编制试用工艺卡片:1.工艺过程卡片(路线卡);2.关键工序卡片(工序卡);3.装配工艺过程卡(装配卡)。
第十三条 根据产品试验的需要,设计必不可少的工装,本着经济可靠,保证产品质量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工装、通用工装、组合工装、简易工装、过渡工装(如低熔点合金模具)等。
第十四条 制定试制用材料消耗工艺定额和加工工时定额。
第十五条 零部件制造、总装配中应按质量保证计划,加强质量管理和信息反馈,并做好试制记录,编制新产品质量保证要求和文件。
第十六条 编写试制总结:着重总结图样和设计文件验证情况,以及在装配和调试中所反映出的有关产品结构、工艺及产品性能方面的问题及其解决过程,并附上各种反映技术内容的原始记录。该文件的内容及要求按ZH0001—83进行编写。样品试制总结由设计部门负责编制,供样品鉴定用,小批量试制总结由工艺部门编写,供批量试制鉴定用。
第十七条 编写型式试验报告:是产品经全面性能试验后所编的文件,型式试验所进行的试验项目和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参照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并由检验室负责按ZH0001—83编制型式试验报告。
第十八条 编写试用(运行)报告:是产品在实际工作条件下进行试用试验后所编制的文件,试用(运行)试验项目和方法由技术条件规定,试验通常委托用户进行,其试验程序步骤和记录表格按ZH0001—83试制鉴定大纲规定,由研究所设计室负责编制。
第十九条 编制特种材料及外购、外部协作零件定点定型报告,由研究所负责编制。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新产品鉴定准则与要求
第二十一条 鉴定是对新产品从技术上、经济上作全面的评价,以确定是否可进入下阶段试制或正式投产,它应对社会和用户负责,要求严肃认真和公正地进行。
第二十二条 在完成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的全部工作后,按项目管理级别申请鉴定。
第二十三条 鉴定分为样品试制后的样品鉴定和小批试制后的小批试制鉴定,不准超越阶段进行。属于已投入正式生产的产品系列的,经过批准,样品试制和小批试制鉴定可以合并进行,但必须具备两种鉴定所应有的技术文件。
第二十四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完成样品或小批试制产品进的各项测试。
第二十五条 按ZH0001—83鉴定大纲备齐完整成套的图样及设计文件。
第二十六条 组织技术鉴定,履行技术鉴定书签字手续,其技术鉴定的结论内容是:
1.样品鉴定结论内容。(1)审查样品试制结果,设计结构和图样的合理性、工艺性,以及特种材料解决的可能性等,确定能否投入小批试制。(2)明确样品应改进的事项。
2.小批试制鉴定结论内容。(1)审查产品的可靠性,审查生产工艺、工具与产品测试设备,各种技术资料的完备与可靠程度,以及资源供应、外购外协件定点定型情况等,确定产品能否投入批量生产。(2)明确产品制造应改进的事项,搞好产品生产工程评价(C评价)。
五、产品开发周期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于简单产品、公司已具有成熟制造和应用技术的产品以及由己有产品派生出来的变型产品,允许直接从技术设计或工作图纸设计开始,开发周期定为1~3个月。
第二十八条 从高等院校或有关科研设计机构引进的经过实验考核的产品,必须索取全部论证、设计和工艺(含工具)的技术资料,并应重新调查分析论证。这类产品的开发周期定为2~5个月。
第二十九条 属于已有产品在性能和结构原理上有较大的改变的研究以及新类别的产品的开发,开发周期一般定为6~7个月,最长为一年(特别情况下超过一年半时间),具体程序周期规定为:
1.调研论证和决策周期:一般产品一个月,复杂产品一个半月。
2.产品设计周期(含技术任务书、技术设计和工作图设计):1~2个月。
3.工艺(含工具)设计周期:1~2个月。
4.产品试制(含工具制造)周期:1~2个月。
5.样品试制周期:1~2个月(含样品鉴定)。
6.小批量试制周期:2~3�5个月。7.产品鉴定和移交生产周期:1个月。
六、新产品成果评审和报批规定
第三十条 新产品根据鉴定级别,按照国务院、国家科委有关科技成果与技术进步有关奖励条例和本公司《关于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办理报审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为节省开支,新产品(科研)成果评审会应尽量与新产品鉴定会合并进行。
第三十二条 成果报审手续必须在评审鉴定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三十三条 成果奖励分配方案由公司研究所共同商定后报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七、新产品移交投产管理制度第
三十四条 新产品开发都必须具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建议书),由设计部门进行技术设计,工作图设计经批准、审核、会签后进行样试。样试图标记为“S”,批试图标记为“A”,批试生产图标记为“B”。A和B的标志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定。
第三十五条 每一项新产品要力求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具有良好的工艺性。
第三十六条 产品的主要参数、型号、尺寸、基本结构应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同类产品的先进标准,在充分满足使用需要的基础上,做到标准化、系统化和通用化。
第三十七条 每一项新产品都必须经过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后方可成批生产,样试和小批量试制的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具有完整的试制和检验报告。部分新产品还必须具有运行报告。样试、批试均由总工程师召集有关单位进行鉴定并决定投产与否,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在同一系列中,个别工艺变化很小的新产品,经工艺部门同意,可以不进行批试,在样品试制后,直接办理成批投产的手续。
第三十八条 新产品移交生产线由总工程办公室组织。总工程师主持召开由设计、试制、计划、生产、技术、工艺、检查、标准化、技术档案、生产车间等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鉴定会,多方面听取意见,对新产品从技术、经济上做出评价,确认设计合理,工艺规程、工艺装备没有问题后,提出是否可以正式移交生产线及移交时间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 批准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有产品技术标准、工艺规程、产品装配图、零件图、工具图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十条 移交生产线的新产品必须填写“新产品移交生产线鉴定验收表”。
第四十一条 图纸大小和制图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要求。
第四十二条 成套图册编号有序,蓝图与实物相符,工具图、产品图等编号应与已有的编号有连贯性。
第四十三条 产品图应按会签审批程序签字。总装图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工艺工具图纸资料应由工艺部门编制和设计,全部底图应移交技术档案部门签收归档。
第四十四条 验收前一个月应将图纸、资料送验收部门审阅。
第四十五条 技术资料的验收汇总管理由研究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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