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检验是对现场痕迹和嫌疑客体(或样本)进行观察研究,从感性到理性的整个认识过程。通过对痕迹进行勘验、寻找、确定特征和比较特征,进行综合分析,区分异同,作出结论。
具体步骤由预备检验,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断作出结论,制作鉴定书共五个阶段组成。
痕迹鉴定,是指运用痕迹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有关人体、物体形成痕迹的同一性及分离痕迹与原整体相关性等问题进行鉴定。
运用q械学、d药学、d道学的理论和技术,对qd及射击后的残留物、残留物形成的痕迹、自制q支和d药及杀伤力进行鉴定。痕迹是指由于人、动物或者其他物体的运动,在物质性客体上形成的物体的移动、物质增减、形态结构改变等物质性变化。
痕迹鉴定仍然在各种诉讼活动中广泛运用,几乎所有的现场都会涉及痕迹的鉴定问题。
在诉讼活动中,最常见的痕迹鉴定主要有指纹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和qd痕迹鉴定等。指纹是指手指上的乳突线花纹。
指纹具有人各不同,触物留痕、排列规律和终身不变的特征。
由于指纹上布满了汗腺并不断分泌着汗液,往往还从其他物体上沾有油脂、油漆、灰尘、血迹等,当其接触物体时,就必然留下指纹,而且指纹的稳定性非常突出,一旦形成,终身都不会改变。指纹在诉讼中有“证据之王”的誉称,通过指纹鉴定可以直接认定遗留指纹的个人。
近些年来,虽然一些作案人反侦查意识增强,但随着计算机、激光等高科技仪器的发展和运用,指纹发现、显现、提取和比对技术也有了飞跃,大大提高了指纹在司法活动中的证据作用。
在刑事诉讼中,通过对指纹的分析和识别,可以为分析案情、为串并联案件,以及为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方向和证据。
交通肇事做痕检主要是车轮痕迹,有时还有车辆其他部分的痕迹,如号码牌、保险杠、挡泥板等痕迹。根据车辆痕迹,可以判断车辆行驶的方向,确定车辆的种类,还可以认定痕迹是否某一嫌疑车辆所遗留。复核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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