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的公司要办哪些审批手续?

开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的公司要办哪些审批手续?,第1张

开一个网络直播平台的公司要办以下审批手续

1、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做直播平台,首先得注册公司,以便用此主体签约主播、款项结算等等。

2、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直播平台是需要通过平台和网站挣钱的,涉及到通过互联网进行经营的,所以需要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工信部通信管理局审批的官方时间是60个工作日镇嫌蚂。此证办理需要3人3个月社保证明,从调档的经验看,至少要缴者誉纳5个月社保才能调出3个月的证明,所以公司注册下来就得开始社保准备。

3、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严格意义来讲,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要求,直播平台是需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4、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御埋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选择的范围是:网络演出剧、表演。这个范围是文化部给直播行业审批的。

扩展资料: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项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申请和办理。

项目信息: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办理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56号令)、《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受理机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初审,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

决定机构: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

办事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具备(同时)的基本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其中,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发布之前依照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相关法规设立的网站(不含外资),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有轻微违规行为能及时整改,在申请之日前三个月内无再犯的,可以申办许可证并继续从业。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企业单位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提供新闻、影视剧、文娱、专业等多种内容视听节目服务的,注册资本应在2000万元以上。新闻宣传单位设立的企业申办公益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数量应在20人以上,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申办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从事特定类别视听节目服务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1、申请从事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服务、时政类视听新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其中,以自办频道方式播放视听节目的,由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从事主持、访谈、报道类视听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申请从事自办网络剧(片)类服务的,应当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申办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同时还为其他单位提供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服务的,应符合《规定》第十九、第二十条的规定。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应包含单位情况总体介绍、对拟开展业务的描述等方面内容。

2、《许可证》申请表。

3、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1)法人注册证书。

(2)申请单位是公司的,需提供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股份构成情况说明。

(3)网站域名注册证明。

(4)申请单位获得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机构、ICP等与申请有关的许可或备案证明。

4、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应包含节目种类、栏目板块设置、播出周期等内容。

5、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技术方案。应包含网络接入方案以及节目播出技术平台的结构、功能、承载容量等内容。并提供网络带宽租用协议,以及现有技术设备清单。

6、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7、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

8、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

9、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

10、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

申请接收:地方申请单位应当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参考资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

一、申请网络视听许可证的条件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健全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且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布局和业务指导目录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国有控股单位包括多家国有资本股东股份之和绝对控股的企业和国有资本相对控股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之间不能具有关联关系),不包括外资入股的企业。

、哪些音视频业务形态不属于网络视听节目管辖范畴?

1.音视频通信。视频聊天、语音通信等通过互联网提供的视音频即时通讯服务。

2.监视画面。为监控道路交通、防范安全风险等需要,通过互联网传送的实时监视器画面。

3.远程教育。旨在以提高特定人群专业水平为目的的网络视音判兆频教学活动,如通过互联网开展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教扮弯育、成人教育等远程教育活动。

4.录音录像制品网上分销。指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向商户下采购光盘、磁带等录音录像制品的订单,商户将相关录音录像制品通过物流公司送到消费者家中,消费者使用光盘播放机、录像机等自有终端设备播放所购买的光盘、磁带等音像制品。

5.广告宣传。在互联网站上登载、播放产品介绍、服务推介、企业形象宣传等视听内容。

6.辅助性引用。论坛、博客、播控等网站上,仅以配合个人观点为目掘缺租的引用少量视听节目,网站上无特定视听节目板块、栏目。

7.网络音乐、演出剧(节)目、网络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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