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一)企业名称二)税务登记代码三)开票限额四)购票限量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六)开票机数量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法律分析:普通发票的开具: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并由国家税务机关统一监督生产发票的机外,并要求开具的存根按照序列号装订成册;4、发票限于本市、县范围内的收款单位和个人。如超出市、县范围,发票在营业地点开具。5、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发票的变更手续和发票收购簿;注销税、登记前,应当交回发票、发票的购货凭证;6、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付款时,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不得要求变更产品名称和数量;7、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1、首先在支付宝界面搜索“发票管家”,进入发票管家,选择“发票抬头”。
2、进入发票抬头,选择新增一个抬头。消费者在里面输入公司的具体信息,然后保存。不知道具体信息的,消费者这端的 *** 作算是完成了。
3、开票的时候,点开发票抬头,点击保存的开票抬头,就出现一个二维码用扫码q扫就行了。
法律分析:一、开发票分为两种:开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开普通发票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办公电话。
开专用发票需要提供一下资料: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办公电话。
二、列明开票的信息:
1公司名称
2税号
3公司地址
4办公电话
5开户银行
6账号
7改公章,自己公司的印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z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z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